本级巡察“反馈”| 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召开
来源: 方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6-22 09:06 
  

2020年6月18日至19日,县委派出的八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公路局党委、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党总支、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机关党支部、县审计局党组、县委编办党支部、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机关党支部、县新裕公司党支部、县信访局党组、县医药公司党委、县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县工商联党组、县扶贫办党组、县委老干部局党支部1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2020年4月17日至6月5日,县委巡察组对1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并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

反馈会上,县委八个巡察组组长分别代表巡察组对16个被巡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意见围绕“三大问题”、“六项纪律”执行情况以及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情况,明确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自反馈之日起20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巡察组审核,并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组备案;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由县委巡察组审核后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就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巡察整改态度,严肃对待,不推脱、不遮掩;要坚持问题导向,盯住根本问题、关键环节,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要坚持统筹推进、紧扣重点节点、突出建章立制、逐级夯实责任,助推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动认领责任,逐一解决问题,坚持开门整改,确保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得到坚决、及时、彻底的整改,真正让巡察整改成为切除病灶、强健肌体、化危为机的政治契机。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代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履行好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强化整改成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