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下发《关于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工作若干机制的通知》《方城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评价办法》等文件,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归口受理、交办督办、审核把关、反馈化解等流程进行规范。同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打出了信访举报“全流程管控、办案质效提升”的“组合拳”。
在问题线索受理分流阶段,实行“三日一书”和问题线索“双交办”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受理、送签、录入、分流程序,及时规范进行实名举报告知及双向承诺书、实名信访反馈表的签订。同时,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双交办”,形成属地、属事单位依法依规推动问题解决、矛盾化解,纪检监察机关跟踪问效的“纪”“信”协作机制。
在督促指导阶段,实行重点案件书记推进制和检查督办制。在重点案件办理方面,县纪委书记通过“一对一”调度、约谈等方式,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在属地责任落实上,通过实地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等方式,落实落细案件办理和属地矛盾化解责任。2023年以来,共推动化解重点疑难信访举报案件35起,下发催办督办通知书5份,实地督办、现场督办30余次,催办信访案件120件,按期办结率达90%以上。
为避免出现“案结事未了”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完善“日提醒、周分析、月通报”等预警提醒机制督促各案件承办单位切实履职尽责。在审核把关阶段实行报结联审制,坚持“先审后结”原则,逐件对账销号。对重复举报治理案件,由信访室会同案管、审理等业务部门组成复核专班,联合会审,并将案件办理质量作为年终信访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多措并举以信访案件办理的提质增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截至目前,已对重复信访举报问题突出的10个属地、属事单位及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预警提醒函,推动化解重点重复举报治理案件42件。
“规范,事关权威性、事关公信力,是绝对不能突破的‘红线’。”方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明岚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确保每个涉及信访举报的履职行为都在纪律要求之下、法律框架之内,为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法治化进程贡献力量。”(王远大 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