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长期往来挂账款项的公告
来源: 邓州市       发布时间:2026-09-21 11:09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委机关决定对长期挂账款项开展全面清理工作。为妥善处置历史遗留账务问题,保障各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清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2025年12月31日之前,财务账面上账龄较长、长期未发生业务往来、因历史资料缺失、权利人信息不详、无法有效对接联系等原因造成的长期往来挂账款项。具体详见附件《长期往来挂账款项清单》。

二、公告要求

请相关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我委办理款项确认及支付事宜: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证明债权关系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合同、合作协议、原始凭证等);

3.款项支付依据或相关财务凭证;

4.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关系及金额的材料。

三、逾期未认领处理方式

本公告公示期限届满后,对逾期未前来办理核对确认、款项结算手续,或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权属的挂账款项,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我单位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进行账务清理。

联系地址:河南省邓州市灵山路与业盛街交叉口,邓州市廉政文化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377-60332098

 

特此公告。

 

中共邓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