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阳市及邓州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邓州市纪委特推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专题,进一步营造严的氛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落实落细。
本期,我们聚焦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办公用房违规问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表现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使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下大力气进行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违规问题,主要表现为:装修改造办公用房,在领导干部办公室内设置卫生间、休息室;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通过假隔断、增加桌椅、虚增人头等方式掩人耳目;违规用公款包租、占用宾馆、酒店客房供个人使用等。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公共资金和国家资源,加重了人民群众负担,也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侵蚀了党员干部队伍,必须予以制止。
配备标准
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平方米,市级副职30平方米,正处级24平方米,副处级18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市级党政正职可在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不超过6平方米的卫生间。
县级机关:县级正职30平方米,县级副职24平方米,正科级18平方米,副科级12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县级党政正职可在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不超过6平方米的卫生间。
乡级机关:乡级正职24平方米,乡级副职18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
典型案例
1.河南省信阳市狮河区原区长级干部郭克友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以来,郭克友使用的办公用房面积为40.56㎡,套间结构,内间未单独开门。郭克友在内间(带卫生间,共15.2㎡)办公并休息,外间(25.3㎡)存放档案资料。2019年8月,郭克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司法局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1年4月,宾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到宾阳县司法局检查办公用房时,指出该局领导班子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1年6月,宾阳县纪委监委检查时发现该问题仍未整改。经核查,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小辉实际配备、使用办公室面积27㎡,超标准9㎡。陈小辉作为单位“一把手”,未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主动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陈小辉还存在其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21年9月,陈小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蔡佐检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10月,北塔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搬迁至北塔区第三办公区后,蔡佐检与一名一般干部共同使用502室办公。省委巡视发现502室实际面积为27.55㎡,超过规定标准。2020年12月,蔡佐检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九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
(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三)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年度通过政务内网、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内部公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备情况应当按年度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