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234”工作机制做实巡察整改监督
来源: 邓州市       发布时间:2024-12-04 10:12 
  

“这份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函下发得及时、针对性强,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收到《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函》后,邓州市一乡镇党委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邓州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通过下发一份提醒、建立两本台账、开展三项监督、组织四方会审等方式,以有力监督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一份提醒压责任。在每轮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后,该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巡察整改责任单位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函,明确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等事项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等,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整改监督主体“手把手”送达至被巡单位党组织,着力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制发提醒函14份。

两本台账促整改。建立巡察整改监督台账,列明监督内容、监督主体、监督方式等,实行挂图作战、对账推进、办结销号。建立巡察交办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台账,定期动态更新、加强催办督办,对临近办结期限的问题线索,视情况分级预警处理,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高效查办。

三项监督推落实。加强日常监督,将监督巡察整改情况列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监督做在日常、抓在经常;组织联合监督,与市委巡察办、组织部组建联合监督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到巡察整改责任单位实地检查、现场督促;开展专项监督,以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等为重点进行专项监督。今年以来,先后对5个市直单位和2个乡镇纪委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四方会审提质效。制定巡察整改审核工作暂行办法,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巡察组、巡察办四方共审,结合巡察整改方案5个方面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9个方面审核整改成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填写《审核意见表》后,反馈给巡察整改责任单位,再整改、再提升。截至目前,已开展2轮四方会审,提出意见建议64条。(邢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