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清风南阳-廉政周刊》总第191期农历四月廿七星期五
〓本期导读〓
●延伸监察触角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意见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
●王国生在范县濮阳县调研时指出:敢于找问题善于抓具体以过硬作风赢得脱贫攻坚胜利
●新野:“六举措”力促作风建设出实效
●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完善监督闭环机制
●滥用职权罪①本罪的主体
【国内要闻】
>>>>延伸监察触角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期,各地扎实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感受到监察监督就在身边。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更加有力——“乡镇一级的纪委能搞这么大动静,这在以往是不敢想象的”
“扶贫资金是怎么发放的?发放程序是否规范?请把资料拿来让我们看一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萨尔阔布乡监察办公室副主任乌伦娜向该乡苏吾克托海村村委会副主任努尔白·吐尔旦了解相关情况时提出了这一要求。
“档案资料有是有,但都锁在柜子里了,钥匙找不到了。要不等我找到了再给你们打电话?”努尔白·吐尔旦吞吞吐吐、神色慌张。
昭苏县萨尔阔布乡监察办公室成立后不久,乌伦娜和同事就开始对苏吾克托海村扶贫及民生领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努尔白·吐尔旦的反常表现让乌伦娜和同事疑窦顿生。“今天我们一定要查看扶贫资金发放档案资料,请你想办法打开柜门。”
无奈之下,努尔白·吐尔旦拿出了档案资料。“低保金发放签字单怎么显示只有36户?是不是少了一页?你再找找……”乌伦娜发现了“猫腻”——在缺少的那一页签字单上,努尔白·吐尔旦的名字赫然在列。
随后,萨尔阔布乡监察办公室立即对问题线索展开初核。经查,努尔白·吐尔旦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将自己及三名亲属纳入低保,违规套取低保补助资金4.64万元。萨尔阔布乡纪委、监察办公室研究决定,给予努尔白·吐尔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涉案违纪款。
“2018年12月以来,全区1058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县纪委监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一大批监察员同步上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监察员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中央扶贫政策的落实,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
不止在新疆,各地在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普遍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严明纪律保障脱贫攻坚。
天津市在推进乡镇(街道)监察职能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在村居设立监察工作信息员、联络员等方式,织密监察监督网。四川省宜宾市配齐3125名村级监察工作信息员,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之后,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更加有力。2018年9月,江西省黎川县潭溪片区监察组抽调潭溪乡纪委副书记、湖坊乡纪委副书记组成督察组,对熊村镇际溪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检查,发现驻村扶贫干部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对上级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对驻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立案审查,在全县引起强烈震慑。“乡镇一级的纪委能搞这么大动静,这在以往是不敢想象的。”当地干部群众说。
民生领域监督网络更加严密——及时发现新增监察对象的问题
“我又不是党员干部,你们找我干嘛?”这是今年3月,江苏省沭阳县刘集镇民政会计杨某见到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时的第一反应。
随着监察全覆盖的监督网越织越密,一些新增监察对象的问题被及时发现,杨某就是其中一个。因涉嫌职务违法,今年4月,杨某被监察调查。
据了解,去年以来,江苏省沭阳县纪委监委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改革后,成立了10个监察员办公室,并由监察员办公室负责人统一调配辖区监督力量。截至目前,共组织交叉监督34次,处置问题线索204件,发现并纠正问题81个。
“近年来全省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数占全省立案总数的近50%,绝大部分涉案人员是乡科级以下。”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黄继鹏表示,由县纪委监委向乡镇(街道)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察体系,有利于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延伸监察触角,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才能真正把脉基层公权力运行现状,聚焦痛点难点焦点开展监督。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黟县、黄山区等,积极探索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或监察工委),重点加强对乡镇“七站八所”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监督;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建立“每周舆情1小时”制度,每周监察办公室都会召集各职能部门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监察对象问题苗头。
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更加有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动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
“张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场所;利用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公安机关查禁赌博过程中为违法行为人提供帮助。去年12月,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
在厦门市集美区2018年底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背后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查办过程中,基层镇街纪检组织上报的问题线索得到查实。
据了解,自集美区纪委监委向镇街派出监察组以来,各镇街纪委(纪工委)监察组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紧紧围绕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等重点领域,常态化进村入户排查问题线索。
集美区侨英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监督查处重点,对2013年以来信访件中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张某有关问题线索就是在这次大排查中发现的。
在全国,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意见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
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要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据悉,《意见》共18条,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和职责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强化监督制约职能、切实保障案件审理时限、建立健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行案件审理质量责任制、加强案件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加以明确,旨在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将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和把握,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将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中。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和完善“凡案必审”“查审分离”以及由案件审理部门向纪委常委会会议汇报案件等基本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先定后审”“未审即定”和“查审不分”等问题发生。坚持独立审理,防止审理过早介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案件审理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提出不同意见,切实发挥好监督制约职能。要切实保障案件审理时限,决不能违背工作实际和办案规律,片面强调“快立、快查、快审、快结”,坚决防止“重速度轻质量”的情况。
《意见》明确,对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要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核。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理念,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能排除合理怀疑,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意见》要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按照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的要求,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统筹考虑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被审查调查人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审慎稳妥提出处理意见,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加强与有关党组织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注重对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做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互相配合制约。坚决防止设定“零延期”“零退查”“零不诉”“零无罪”“零上诉”等脱离实际的工作目标,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
《意见》还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研究解决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和基层薄弱地区案件审理工作的精准指导和对口帮扶。要选好配强审理干部,着力加强基层和派驻(派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力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
【省内新闻】
>>>>王国生在范县濮阳县调研时指出:敢于找问题善于抓具体以过硬作风赢得脱贫攻坚胜利
5月29日至30日,省委书记王国生到濮阳市范县、濮阳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今年全国两会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引领,锻造过硬作风,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范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计划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王国生先后走进龙王庄镇张楼村、濮城镇罗楼村、王楼镇大赵村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到贫困户家中走访,询问收入、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鼓励贫困户要振奋精神、树立信心,相信日子会越过越红火。王国生察看厕所改造等人居环境整治,了解食用菌种植、稻虾养殖等产业带贫情况,和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及农业合作社负责人深入交流,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发展模式带动村民脱贫致富表示肯定。王国生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下足绣花功夫,突出产业扶贫,精准施策、合力攻坚,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在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王国生走进农村党支部书记学院,了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他说,要坚持典型带动,加强教学设计,通过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办出特色、办出实效,为打造“三农”工作队伍、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多作贡献。在农村改革服务中心,王国生叮嘱,要把牢正确改革方向,勇于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激活农业农村资源要素,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濮阳县东森扶贫产业园,王国生叮嘱要拉长产业链条,做大做优扶贫产业,以产业带就业,确保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调研期间,王国生强调,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拿出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目标再聚焦、措施再具体,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巩固和深化脱贫成果,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五级书记抓“三农”工作的鲜明导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要切实担负好稳定粮食安全这一重任,组织好“三夏”农业生产,确保粮食丰收、农民增收。
王国生还考察了引黄入冀补淀工程。
穆为民参加调研。
(来源:河南日报)
【本地新闻】
>>>>新野:“六举措”力促作风建设出实效
今年以来,新野县通过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谋划、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协同作战、扛牢主责主业和强化结果运用六项举措积极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
提升政治站位,把准工作方向,重点解决“推、慢、庸、虚”及不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扎扎实实把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工作谋划,围绕县委提出的“干字当头、拉高标杆、讲求效率、重在结果”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推动工作理念、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大提升,围绕督查推动县委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问责倒逼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脱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县经济工作会及“两会”报告中提出的重点工作,县委书记、县长现场办公、召开会议及交办的事项,市作风办交办的任务等认真梳理工作重点,建立工作台帐,逐项督查落实;注重协同作战,统筹协调县委政府、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及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对重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追踪、问效;扛牢主责主业,坚持原则,敢于直面矛盾,做到天天有督查,周周有“声音”,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各自理清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结果运用,聚焦重点任务,加大考评考核力度,考评结果与单位绩效考评挂钩,与干部考评、使用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严格落实各种问责手段,着力提升工作实效。
(来源:新野县纪委监委)
>>>>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完善监督闭环机制
近日,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规范监督及日常联络程序,解决个别廉政审核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宜日常监督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三重一大”报备、相关会议列席、廉政回复等事宜进行明确,完善闭环机制,确保监督覆盖到位。
规范参加或列席会议程序。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部署、科级以上干部任免、重大活动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违纪案件立案及处理等事项的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要告知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视情况指派代表列席会议,如无法列席的,请相关单位于会后将会议情况书面形式报纪检组备案。各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每半年要会同纪检组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的会议。
规范信访线索报送工作。各单位接到反映本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上干部(事业单位中相当职级人员)问题的信访举报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信访举报材料原件登记后报纪检监察组。
规范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各单位在提拔、交流任职、评先评优及其他的重大人事工作分析研判前,应提前书面告知纪检组。各单位在形成初步建议后沟通酝酿前,应及时与纪检组沟通,通报意向人选,并报送其干部履历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相关材料,听取纪检组意见。各单位确定考察对象后,书面报告纪检组,纪检组召开组务会讨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签章或反馈具体意见。
(来源: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党纪法规】
>>>>滥用职权罪①本罪的主体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刑法把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一起规定在第九章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3〕167号)关于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主体的相关规定,刑法中所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有关立法解释的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实践中也应当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在认定滥用职权罪主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负责人员与具体执行人员的责任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2〕18号)第五条,国家机关负责人员违法决定,或者指使、授意、强令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构成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集体研究”形式实施的渎职犯罪,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第九章的规定追究国家机关负有责任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具体执行人员,应当在综合认定其行为性质、是否提出反对意见、危害结果大小等情节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应当判处的刑罚。
2.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2〕18号)第七条,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适用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镇财政所在编干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镇财政所所长是否适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复》(高检发研字〔2000〕9号),对于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镇财政所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
4.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对海事局工作人员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高检研发〔2003〕第1号),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的管理职权,是国家执法监督机构。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在从事上述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5.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的工作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高检发释字〔2002〕3号),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虽尚未列入公安机关建制,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职责时,实施渎职侵权行为的,可以成为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
6.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二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高检发研字〔2012〕5号)(检例第5号),随着我国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深入推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政府管理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中,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温馨提示】
>>>>《清风南阳-廉政周刊》由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阳市监察委员会主办,每周五发送一期,增刊另发,免费赠阅。移动用户回复信息qxdysjb退订。
编辑部电话:0377-63399273
邮箱:nysjwxjs@126.com
统筹:耿磊
本期编辑:王星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