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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南阳-廉政周刊】2021年1月8日
发布时间: 2021-01-11 09:22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1年元月8日《清风南阳-廉政周刊》总第272期 农历十一月廿五 星期五
  
  〓本期导读〓
  
  ●八项规定托举奋进中国
  
  ●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关于南阳市纪委监委“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接受检举举报的公告
  
  ●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监督质效
  
  ●市纪委监委召开留置安全工作会议
  
  ●桐柏:“三对一”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打赢长江禁捕持久战
  
  【国内要闻】
  
  >>>>八项规定托举奋进中国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审议《关于2020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逐个发言、对照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提出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为全党严肃政治生活、践行优良作风作出表率。
  
  带头做起、树立标杆、以身作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鲜明特点。党中央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自我革命精神,严字当头、从严从实的治党决心,让世人领会到心系千秋伟业的历史韬略、承续百年风华的政治担当。古人言,“懿德茂行,可以励俗”。正因为党中央走在前、作示范,言必信、行必果,所以才有了全党的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托举起一个万众一心、意气风发的奋进中国。
  
  小切口打开大局面,小举措撬动大革新。中央八项规定不仅是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切入口和动员令,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和助推器,彰显了“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治理智慧。勒令“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等问题”;部署减轻基层负担,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研究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杜绝大手大脚花钱、奢靡浪费等现象”……从2020年的情况看,瞄准形式主义、奢靡浪费等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打通了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梗阻,也让权责对等、有为有位、干净担当等成为共识,积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宝贵无形财富。
  
  从某种意义上,党员干部的作风就是党在人民心中的样子,作风建设就是要擦亮底色、赢得民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的是更好厘清公私、义利、俭奢、苦乐等价值命题,进而厚植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过去一年里,在脱贫攻坚一线,在改革开放前沿,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都能看到无数奋勇拼搏的身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焕然一新的党风政风,如同不竭活水源源不断润泽各条战线各项工作,让党旗高高飘扬。
  
  很早就有人注意到,“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如今,这个改变还在持续深化、不断拓展。作风建设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必须持之以恒、善作善成。当前“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强调,“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整治‘四风’、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谋实绩实效,下长常功夫,一定能培护好崇清尚简、真抓实干的风气和文化。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必须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作风凝聚起14亿人民同心筑梦的磅礴力量。正如习近平主席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中瞩望的,我们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乘风破浪、扬帆远航,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来源:人民日报)
  
  【省内新闻】
  
  >>>>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1年春节将至,省纪委监委日前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相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20年1月,刘相忠先后多次违规收受多家医药公司礼金共计5.7万元、购物卡(券)价值4.3万元,五粮液、剑南春等白酒15箱,并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餐费0.4万元。2020年10月,刘相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夏邑县政协副主席兼太平镇党委书记秦明华等人违规参与大操大办问题。2019年12月,夏邑县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陈天江在濮阳老家操办母亲丧事,秦明华和太平镇镇长彭嘉一起从夏邑前往濮阳吊唁,太平镇的镇、村干部共计62人集体乘车一同前往。当天陈天江接受镇、村干部礼金共计1.27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秦明华、彭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天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范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子红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赵子红每天使用警车往返于范县与濮阳市区家中。期间还因私使用警车往返范县与开封5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2.75万元。2020年4月,赵子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颍县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郭殿臣等人违规发放、领取奖金问题。2018年、2019年春节前,郭殿臣先后两次违规为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奖金8.18万元,其中郭殿臣本人共领取0.8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郭殿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郭殿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有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本地新闻】
  
  >>>>关于南阳市纪委监委“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接受检举举报的公告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派出暗访检查组,对各级各单位落实纪律要求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12388举报电话、“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随时接受关于“四风”问题的举报。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监督质效
  
  日前,南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工作程序,增强谈话函询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提升监督质效。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的重要方式之一。办法所指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是指承办部门谈话函询后对被反映人谈话函询说明情况中存有疑点的部分进行真实性核查的一种工作方式。
  
  办法指出,抽查核实作为对谈话函询类问题线索进一步办理的补充,应当严格把握适用范围,原则上应当在重点市管干部问题线索、上级交办、巡视巡察移交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中进行抽查核实。重点抽查的情形为:被反映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反映的问题没有说清或避而不谈,经督促其补充说明情况仍未说清或拒绝回复及说明的;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经再次谈话或函询后被反映人仍予以否认且否认理由不充分具体的;被反映人提供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存在明显问题的;谈话函询后重复举报不断且反映有新证据或新线索的;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其他需要抽查核实的。总体抽查核实比例应不低于承办部门办理的本年度谈话函询类案件数量的20%。
  
  办法明确,两种情况下可提出抽查核实工作:原谈话函询类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及分管领导对存在疑点的问题线索,经集体研判后,可以建议抽查核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上年度予以采信了结的谈话函询件,经集体排查后,可以建议抽查核实。
  
  办法要求,抽查核实工作的审批流程为,经原谈话函询类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及分管领导建议的抽查核实事项,需撰写专题汇报材料,层报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经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建议的抽查核实事项,按照正常的问题线索分办呈批程序进行审批。经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建议的抽查核实事项,可交由原承办部门办理,也可交由其他部门办理。抽查核实工作承办部门应成立核查组,制作《谈话/函询说明情况抽查核实呈批表》《抽查核实组组成人员登记表》,后附抽查核实工作方案,经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谈话/函询说明情况抽查核实呈批表》原件由承办部门附卷,复印件送案管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抽查核实内容为:对谈话函询说明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重点核实被反映人是否如实说明问题,是否纠正整改;对谈话函询说明情况的完整性进行核实,重点跟踪了解存疑问题线索所涉及的有关内容是否全部说清;对被反映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重点核实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与反映问题相印证吻合;其他应予抽查核实的内容。
  
  办法提出,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主要采取查阅复制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查访等外围核查的方法,必要时,经审批可采用初步核实手段进行印证。抽查核实工作结束后,承办部门应撰写抽查核实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议,经分(协)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案管室备案,同时整理有关材料报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存入廉政档案。抽查核实工作应当经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一个月内完成。
  
  办法强调,根据抽查核实情况,确定没有问题,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采信了结,并及时澄清反馈;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对抽查核实后仍存有疑义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的,按程序报批后转为初步核实或拟立案审查调查。经核实,认定被反映人在组织谈话函询期间故意隐瞒存在问题、不如实向组织陈述或回复问题、证据材料弄虚作假的,对违纪行为及有关责任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市纪委监委召开留置安全工作会议
  
  为确保元旦假期期间留置场所安全,12月31日,市纪委监委召开留置安全工作会议,市纪委常委旦天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市留置(谈话)管理中心、市公安局看护管理支队主要负责人从各自层面通报了留置安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旦天志从指导监督有力、服务保障有力、看护保障有力、力量整合有力、团结协作有力等五个方面充分肯定了2020年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指出了留置场所当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隐患。他从“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检查,做好安全防控;做好执勤值守,及时报告情况;加强心理疏导,注重人文关怀;厉行勤俭节约,全面提质增效”等五个方面对做好2021年元旦假期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配合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支持保障到位,确保留置区对象安全、留置场所安全,为实现2021年“双安全”“双零”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市留置(谈话)管理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室、有关审查调查部门及看护管理支队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驻点常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桐柏:“三对一”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
  
  “请谈一谈你新任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在哪儿,平时如何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我任镇党委书记已有105天了,对于新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
  
  2020年12月31日下午,桐柏县纪委监委会议室,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明雪,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杨普华和淮源镇纪委书记张冰,对新上任的淮源镇党委书记王珂进行廉政谈话。
  
  按照严格要求、应谈尽谈、教育为主、着眼预防的原则,此次廉政谈话采取“三对一”方式进行。其中,“三”为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相关监督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组成的三人谈话小组,“一”为新提拔重用的乡科级干部。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谈话小组成员分批次、分岗位、分层次不断进行调整,谈话主要围绕对组织任命的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新任职岗位的廉政风险、本人遵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的举措、廉洁从政表态等内容开展。
  
  为筑牢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防线,桐柏县纪委监委出台《新提拔乡科级干部“三对一”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对新提拔重用的乡科级干部,于任职3个月后开展廉政谈话,切实做到及早提醒、申明纪律、从严要求,提前给干部划红线、吹廉风、打好“预防针”。截至目前,已陆续对去年新提拔重用的73名乡科级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
  
  “此次谈话令我感受到了组织的爱护和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绷紧廉洁自律弦,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公仆、让组织放心的好干部。”结束谈话后,王珂感慨道。
  
  (来源:桐柏县纪委监委)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打赢长江禁捕持久战
  
  自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以来,南阳市纪委监委按照中纪委及省纪委的有关要求,迅速安排,全程跟进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定向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打赢长江禁捕攻坚战、持久战。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印发文件,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有序推进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督及水利等部门联动执法,对重点水域实施常态化综合执法管理,确保禁捕工作有序开展。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紧盯禁捕工作开展情况,助推行业主管部门聚焦“四无”“四清”及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任务,多次实地督查禁捕工作落实情况。在督导检查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点、易发、多发、盲区领域及“三无”船舶实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
  
  市纪委监委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纪检监察组及时准确掌握禁捕工作动态情况,每月向市纪委监委汇报监督检查情况,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定期报告禁捕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情况,随时报告禁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12月20日至22日,国务院督查组对南阳市长江禁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查组组长、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党委书记张峰在座谈会上对我市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指出“南阳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督促保障工作做得好,是南阳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一大亮点。”
  
  (来源: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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