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平县纪委监委印发《新提拔县管干部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对新提拔县管干部及早提醒、申明纪律、从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提拔县管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廉洁从政。
办法从廉政谈话的原则遵循、谈话范围、谈话内容和程序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新提拔县管干部廉政谈话作出规范。新提拔县管干部任职后3个月内,由县纪委、县监委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对象需汇报对组织任命的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新任职部门(岗位)的廉政风险、本人加强作风建设的举措。由谈话人结合谈话对象汇报情况、新任职岗位职责及廉政风险点,重点从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规守纪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对谈话对象提出具体要求并由谈话对象表态。
办法规定,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新提拔干部谈话情况进行梳理,提出处理建议,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审批后,交相关执纪监督室依规依纪处理。处理结果与谈话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归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谈话对象进行廉洁从政检查和考核的依据之一。(镇平县纪委 金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