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野县委巡察办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修订《十二届新野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全年开展了三轮巡察和一轮巡察回访,发现各类问题472件,梳理问题线索204件,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31件,向县委组织部移交5件,向县委政法委移交3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65件。
通过采取提级巡察、上下联动形式,配合市委第九巡察组对4个乡镇同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02件,梳理移交问题线索81件,提出立行立改问题事项35条。不断强化成果运用,健全完善巡察督查督办机制,整改落实问题403件,开展专项治理111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282项。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紧抓不放,严肃查处,立案66件(人),党政纪处分98人,组织处理24人,收缴退还违规资金165.5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62.2 万元,返还补偿群众涉农惠农资金39.3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