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一分补助不能少 巡察整改暖人心
发布时间: 2020-06-15 21:26 来源: 南阳日报
  “咱巡察组的领导是不是认识退伍军人王建宇?”近日,方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名负责人低声问道,“我们巡察组谁都不认识他,维护党和国家法规、政策的严肃性是巡察工作的天职,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应该得到的优抚款一分都不能少!”。方城县委第五巡察组长袁清泉严肃地说道。
  
  方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后,被巡单位信访台账上一个“要求追补两年兵龄”的信访件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巡察组立即电话联系王建宇老人,发现信访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经过访谈巡察组了解到,王建宇1964年12月入伍,1970年1月退伍,退伍后在乡务农,当义务兵7年,实际享受补助却按5年兵龄,多次反映要求追补两年兵龄补助,而未得到解决。
  
  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巡察组马上开展座谈,询问被巡单位主管信访干部,他声称,单位信访量大、案件多,其并没有对所有案件一一过问,让去找优抚股了解情况。巡察组立即找到优抚股股长,要求调阅王建宇的退伍档案,调阅过程中发现方城县广阳镇的王建宇没有档案,而方城县博望镇陈燕庄有一个王建宇,经进一步比对发现两人为同一人。
  
  再和王建宇联系时,由于王建宇年龄较大,有耳背的情况,手机还经常打不通,之前为了解情况已经打了5次电话,不是欠费,就是无法接通,终于打通电话了,他又听不清楚说的是什么,根本没有办法自己去查阅档案。巡察组又4次联系王建宇所在的方城县广阳镇燕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新奇,两次联系王建宇同乡同村同月同车入伍的退伍军人刘长富进一步印证相关情况。
  
  巡察组人员再次与优抚股股长沟通,调阅了方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是按照王建宇的退伍证信息录入的,显示王建宇为1965年1月入伍,1970年1月退伍,兵龄5年。巡察组建议经办人员把日期改为1970年1月3日试试,结果兵龄为6年。巡察人员要求经办人员专题请示上级部门,认定因系统错误少算1年兵龄。
  
  5月9日,方城县委第五巡察组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方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为王建宇更正兵龄,补发少发的2090元补助金。
  
  5月20日,王建宇的儿子主动给巡察组打电话,感谢巡察组为一名素不相识的退伍老兵操心奔波,当老人听说这件多年烦心的事儿终于解决了,高兴得直夸巡察人员工作真负责。
  
©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阳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豫ICP备11026770号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229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8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