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镇平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谋划安排2019年工作,对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观看了镇平县委巡察村居工作纪实,对2018年度县委优秀巡察组、巡察工作先进个人和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会议宣布了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任务分工,对全年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巡察工作从常规巡察向专项巡察和基层村居巡察持续深化和延伸,开展了五轮对5个乡镇(街道)、2个县直单位和65个村居的巡察,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13个县直单位进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和问题事项1277个。依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县纪委和被巡察单位纪委(纪检组)共立案39人,党纪政务处分38人,诫勉谈话21人,约谈32人次,通报批评26人次,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人,挽回经济损失124.73万元,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会议要求,县委各巡察组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县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实现高质量巡察全覆盖;乡村两级要端正态度,提升思想认识,主动配合,自觉接受巡察,从严从快,全力整改落实;巡察干部要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忠诚履职,团结协作,严守纪律,依规巡察。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同志,县委巡察督查组全体同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函询单位负责同志,8个乡镇党(工)委书记、党务副书记,纪(工)委书记,32个被巡察村党支部书记,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负责同志及先进个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