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手段,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督促各监督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要求各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11月3日下午,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冰在2022年度市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办会上通报了专项督查相关情况。
李冰组长强调,宣传系统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更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纪检组将全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工作重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结合宣传系统的工作特点,通过工作会议参与、日常沟通指导、文件材料调阅等多种方式,紧盯意识形态领域容易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以实干实绩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