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我大意了,还好组织的及时提醒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我一定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近日,方城县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因工作不严不实,被县纪委监委谈话提醒后作出表态。
今年以来,方城县纪委监委在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坚持关口前移,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责任落实、作风纪律、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措施,对症“开方”、精准纠偏,防止“小错”变“大过”,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对需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问题线索,逐级审核把关,明确职责权限,严格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流程规范。并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强化跟进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反思自省,切实加以整改。
为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制度化,该县纪委监委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推动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单位“一把手”扛稳主体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不松手”,各乡镇纪委、监督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敢出手”,促进“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强化“治未病”思维,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聚焦基层党员干部小微权力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入手,充分释放“室组”“组组”“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督促各级党组织对标自检自查,规范内部教育管理。
“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在用早、用准、用深、用严“第一种形态”上持续发力,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周亚萍 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