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邓州市纪委监委第四纪工委在指导分包乡镇的村务监督工作中,立足角色定位,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的五大作用,扎实开展“阳光村务”创建活动,推动村务监督工作落细落实,有效防范了农村“小微腐败”的发生。
五大作用即:“防护墙”作用,减少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情报站”作用,采集、拓宽各类信息渠道;“预备队”作用,协助镇纪委查办违纪案件;“连心桥”作用,架好村两委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广播台”作用,夯实舆论宣传阵地。
为真正发挥好五大作用,切实解决村监委会不会监督和不敢监督的问题,该纪工委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的方式,对分包乡镇村监委会主任开展履职培训,不断提升村监委会主任的履职意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压实工作责任和工作担子,促使村监委会能主动对村务决策、财务管理、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事务进行“贴身”监督。
至目前,该纪工委已组织分包乡镇开展村务监督培训3轮、村务监督检查6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2个,提醒谈话2人。(张德有 张朴 全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