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把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与探索建立的“三清一评一树”政治生态净化机制形成合力,通过“抓教育、抓典型、抓成效”常态化,推动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以警筑防常态化,达到及时“治病树、正歪树”的目的,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
一是警示教育常态化。切实发挥和用好典型案例的警示价值,通过汇编典型案例手册,组织观看警示视频,组建宣讲报告团,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制作廉政微视频、公益广告等手段,在以案促改工作中持续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并依托“清风洛宁”微信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件通报、案件剖析、以案说纪等,发挥警示、震摄作用,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
二是紧抓典型促整改。选取贴近工作实际、发生在身边的、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以案发单位为重点进行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以案促防,对一些典型、有影响、重点领域的案件进行重点剖析,研究规律,堵塞漏洞,建立机制,从实际上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三是适时开展“回头看”。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标准督查以案促改成效,对已进行以案促改的案件适时进行“回头看”,紧盯“回头看”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督促整改,确保以案促改真正抓住关键、改到实处、取得实效,从根本上遏制同一地方同一部门同一单位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的现象,确保实现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效果。
四是制度机制更完善。先后制定《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对全县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方案》等文件,对案例库建设、警示教育、建章立制、整改成效等环节进行细化,对可操作性进行强化,指导和推动了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开展。同时,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加强日常和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考核监督,实现对以案促改“两个责任”的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