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栾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6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国资委开展常规巡察,2020年3月9日向国资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落实
(一)迅速动员,统一思想。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国资委党委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聚焦问题,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监管企业及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纪律,不折不扣完成这一重大任务。
(二)强化组织,健全机制。县国资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赵飞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县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栾川县国资委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分解为8个方面,17项具体整改任务。
二、聚焦巡察问题,逐项整改落实
(一)国资委党委组织建设不扎实,支部建设不规范。
1.进一步明确管党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着力构建逐级抓落实责任体系,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到企业的每一个“神经末梢”,把管党治党作为中心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谋划提出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制定《2020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制度通过逐级细化分解标准要求、落实措施、具体责任、完成时限,层层压实具体责任,确保落实落地。
2.4月13日召国资委党委会,根据党建办公室提出的工作建议,一是建立解决机关“灯下黑”问题,督促机关支部进一步规范管理、落实责任,统筹做好全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二是针对机关“三新”讲习活动,制定讲习计划,建立讲师队伍,与每月15日的主题党日活动共同开展,同“网络主题党课”、“学习强国”等形成党建教育学习体系。三是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开展各项活动,保证政治生活制度常态化,并将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规范记录至《党支部工作手册》。
3.强化监督力度。一是实行县国资系统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向县国资委党委党建专项述职工作。二是2020年4月13日开展本年度第一次企业党建督查,针对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交问题,党支部换届资料是否规范等具体问题进行督查,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调阅《企业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督查企业各党支部工作情况,推动县国资委系统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对鸡冠洞党总支、康泰医药党支部、国华物资党支部活动记录进行重点督导。目前3个党组织已按要求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二)组织建设不扎实,国有企业党员党费收交不规范。
巡察发现,国资委党委管理的8家国有企业中鸡冠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城建公司、国华物资公司、钼都公司、医药公司等5家公司存在低于党员标准收交党费现象。
严格按照党章、《中共栾川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认真核定党员应交纳党费数额,对以前未按照标准收交的党员党费及时补交,共补交19869.8元。
(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国资委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重视不够,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的认识不清、概念模糊,2019年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2020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利用周工作例会时间,开展警示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1月10日召开从严治党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会上对我委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从思想上扎牢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笼子,加强我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在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加强日常管理,签订廉洁承诺书,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管。
(四)主动作为不够,国有企业增值保值不力
我县国有企业总体呈现“数量多、类型多,盈利能力弱、监管手段弱”的局面,国资委党委行动慢、办法少,没有改善国企现状的具体办法。通过抽查我县6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表发现,只有栾川县龙宇钼业有限公司2016年至今的资产负债率维持在55%左右,基本可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且能实现分红。其他企业资产负债率都在100%以上,未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尤其是栾川县热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从2018年刚成立时的94.3%的资产负债率上升到2019年的301%。还有部分企业如商业公司、供销社、医药公司等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已经缩减至坐收房租,没有任何可以保证国有资产增值的经营行为。
一是加强外部审计。国资委已对商业公司、鸡冠洞旅发公司、医药公司进行了财务审计,根据审计情况,研究提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三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劳动用工制度、董事会向出资人报告制度,下一步将对国资委监管企业分批进行审计,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督促县属企业特别是巡察反馈指出的企业,全面梳理近年来负债情况,分析查找原因,债务在100%以上的制定风险防范方案。严格执行《栾川县国资委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监测管理工作制度》,每季度报送财务风险监测情况报告及国有企业有息负债统计表,每月坚持报送财务月报,对企业财务进行动态监控。
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与县人社局联合,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初稿已拿出,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此项工作已列入县委2020年重点工作台账,按计划将在9月底前正式公布实施。要求县属企业编制2020年财务预算,制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类型,国资委将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实施年度考核。
(五)存在求稳思想,国有企业改革裹足不前
国资委党委对改革政策把握不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不明,思路不清,缺乏扭转国有企业“造血”能力不足导致保值增值不力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存在求稳思想,不愿意触及深层次矛盾,企业重组进度慢,改革效果不明显。如,经市、县巡察发现县林业局事企不分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县林业局就企业改制问题向县国资委汇报,县国资委不仅无法给出指导性意见,不能指明改革方向,还把改革难题重新“踢回”给县林业局,让其自己想办法进行改革。
一是2020年3月份,认真研究学习了郑煤机改革经验。在学习借鉴郑煤机改革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2020年栾川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16项国企改革任务,持续完善国有企业发展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关于县林业局下属企业改制问题。县林业局目前下属四家企业,均由林业局出资组建,县林业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实施企业监管。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改制工作要求,政府部门出资组建的企业要实施脱钩改制,原出资人县林业局承担企业改制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改制方案,对企业实施具体改制,改制结果可改为国有企业、可改为民营企业,也可注销企业。在改为国有企业的情况下,由县政府授权某个部门来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企业实施监管。可以是县国资委,也可以是政府其它部门。
(六)工作推进不力,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建立迟滞
国资委党委已经认识到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在帮助企业完善结构和厘清职能方面投入精力明显不足,走访调研的16个国有企业中,部分企业党组织及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管理人员配备不齐;配备到位的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权划分不清或职能弱化;部分企业领导人员参照党政干部管理,尚未形成经营管理人员竞争机制,企业受老思想束缚严重,发展后劲不足。
一是进一步明确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纳入监管企业名单。4月21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授权县国资委对12家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将天业公司下属7家重要子公司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9家县属国有企业完成了党建进章程及党组织议事规则的修订,将党组织议事作为“三重一大”等决策的前置程序,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地位。
三是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专题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县国资委分别听取了7家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进一步了解了企业经营状况及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履职尽责,厘清职责权限。
四是实施企业“总部机关化、职级行政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县管企业“总部机关化、职级行政化”问题。
(七)制度建设有缺失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及考核标准、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等仍未建立,无法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导致国有企业年初没有经营目标,没有编制年度经营预算,盈利和减少目标不明,没有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甚至造成国有资产减值。如,从国资委监管的31个国有企业类型上看,除去7个融资平台缺乏实体经济支撑无法盈利、鑫宝公司刚刚投入生产外,剩余的23个企业中仅有鸡冠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安通五交化责任有限公司3个企业实现盈利,20个企业处于亏损和亏损不断增加的局面。
一是根据《栾川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在县属国有企业推行工资总额制管理,各企业已上报2020年年度财务预算,将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等指标,对工资总额进行调整,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提高国资收益。
二是根据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实施办法,计划于年内在部分企业进行试点。
2.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制度执行不力。如,鸡冠洞景区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国资委未尽监管职责。
对鸡冠洞未按照“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的行为,国资委已责令鸡冠洞旅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做出了书面检讨,并在县属国有企业中对其通报批评,督促各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严防类似问题在其他企业再次发生,于5月份对监管国有企业执行国资监管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八)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经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有关制度建设,与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全力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各项工作。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家风建设等常规活动。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2个月的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县委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县国资委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还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能力素质还有不小差距,对改革发展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有力,从根本上破解问题的办法还不够精准有效。下一步,县国资委党委将按照县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突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决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巡视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建立持续整改工作台账,对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查缺补漏,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大力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考核和薪酬制度。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快监管职能转变,持续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强化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认真做好统一监管后续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切实抓好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抓好2020年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