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医治未病’,市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是一体推进‘三不’的洛阳实践。”近日,洛阳市市直工委工作人员对该市纪委监委2021年12月31日制定出台的《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办法》)发出这样的感慨。
据了解,《操作办法》包括15个部分,涵盖了健全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机制、实行廉政风险等级管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推进常态化全覆盖警示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宣传营造廉政勤政氛围、监督推动领导干部廉洁家风建设、监督党委(党组)落实监督预防“治未病”主体责任等具体内容。“《操作办法》起草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多次征求各县区各单位意见建议,数易其稿,目的就是要推动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具体化、项目化、程序化,更加注重系统性、坚持科学性、强化及时性、提高主动性、突出实效性,使其成为主动发现整改苗头性倾向性和系统性行业性问题的有力抓手。”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操作办法》和广大党员干部息息相关,体现了“治未病”重在预防、抓在日常、抓早抓小的特点。《操作办法》明确,要实施全覆盖、常态化、有重点的廉政勤政谈心谈话,落实廉政勤政提醒制度,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抽查测试制度,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吸取教训、反躬自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责任观、利益观,切实做到有病治病排毒、无病防病健身。
《操作办法》突出对“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及廉政风险等级高的地方、单位和岗位的监督预防,实施廉政风险等级管控制度,综合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社情民意反映等因素,由高到低按一、二、三级,对市纪委监委监督的地方单位进行廉政风险等级评定。该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根据廉政风险等级高低,拟定适当匹配的监督预防策略和措施,对于廉政风险一级、二级的地方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重点关注、重点监督,加大廉政教育、谈心谈话、警示提醒、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管到关键处,及时警示、反复提醒、防患未然,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守牢底线、干净干事。
监督党委(党组)落实监督预防“治未病”主体责任是《操作办法》的重要内容。《操作办法》明确了建立监督预防“治未病”主体责任清单、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实施第三方考核评估和组织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等具体措施。“只有牢牢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监督推动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监督预防‘治未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才能真正实现‘未病先防’的目的。”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出台《操作办法》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未病先防、初病防变、病后防复等措施,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引导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等问题,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