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纪委同志的暖心回访,帮我解开了心结,让我重新燃起工作热情。”近日,嵩县德亭镇干部朱某在接受县纪委监委回访时感慨道。此前,他因工作失误被问责受处分,一度情绪低落。
近年来,洛阳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回访教育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通过“访前精准把脉、访中分类施策、访后跟踪问效”,持续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推动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回访教育能否取得实效,精准施策是关键。洛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因人因案施策,在回访前深入分析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因素,量身定制回访方案,确保教育引导有的放矢。
瀍河区纪委监委从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年龄、工作环境、受处分原因等差异出发,通过精准制定回访方案、精准选择回访场所、精准开展回访谈话、精准定制回访“礼包”等举措,从思想意识、岗位职责、坚守底线、实干为民等方面对回访对象进行引导。栾川县纪委监委紧扣“访前把脉、访中问诊、访后开方”三个阶段,根据受处分人员的违纪性质、性格特点、工作岗位等因素,制定个性化“回访套餐”。宜阳县纪委监委通过查阅卷宗、听取办案人员意见,结合受处分人员悔错态度、工作现状等,分类定制“一对一”谈心谈话、“面对面”纪律提醒等方案,确保回访教育精准有效。
针对不同对象,各地纪委监委灵活调整回访重点。老城区纪委监委对因工作失职被问责的干部,帮助其纠正“一棍子打死”的思想误区,引导其端正心态,重拾干事热情;对违反廉洁纪律的干部,着重强化纪法教育,促使其知耻知止。同时,选取知错改错、重新担当作为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树立正向激励导向。洛宁县纪委监委采取查阅档案、与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等方式,为受处分人员精准“画像”,拟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帮助52名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再上路。
回访教育不是简单“走过场”,而是要真正触及思想、解决问题。嵩县纪委监委采用“一人一策”回访模式,对存在疑问的干部进行疏导式谈话,对消极躺平的干部开展鼓励式谈话,对生活困难的干部给予关爱式帮扶,做到纪法情理相融合。孟津区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展“三谈一访”,对思想压力较大的干部进行心理疏导,推动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新安县纪委监委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消极的干部重点进行教育,对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责令整改,确保回访不流于形式。
回访教育的效果,最终要体现在干部的转变和组织的认可上。洛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回访结果运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为受处分干部创造重新出发的机会。涧西区纪委监委推动建立健全回访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强化跟踪考察,动态建立回访教育台账,对改正错误及时、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及时向党组织反馈,做到“为担当者担当”。新安县纪委监委与组织部门联动,对影响期满、成绩突出的干部及时推荐使用,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偃师区纪委监委在回访教育中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控堵漏,推动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王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