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加班却被举报成公车私用,如果不是组织的澄清正名,肯定会影响工作干劲。”近日,洛阳市瀍河区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之后,被澄清正名的区直某单位干部冯某发出了感慨。
此前,瀍河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区直某单位两名干部在休息日驾驶公车购物吃饭问题。接到问题反映后,瀍河区纪委监委通过实地走访、谈话核实等方式,认真核查微信工作通知、公务用车行车轨迹、被举报人消费记录等,最终认定反映问题失实,随即向举报人反馈核实情况,并对受到失实举报的两名同志进行澄清正名。
为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洛阳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出台《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推动保障市委“四敢”意见落实的实施办法》,细化4个方面18项措施,构建支持和鼓励“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完整闭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各自实际,创新落实市纪委监委监督保障措施,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为创新者开道,促进全市上下“敢”的精神和活力竞相迸发。
洛龙区纪委监委编印《监督护航“四敢”精神落实宣传教育手册》,围绕强化激励保护、聚焦赋能减负、优化发展环境、维护民生民利等4个方面内容,通过建立责任分工台账,列明项目清单、措施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监督保障“四敢”精神落实34项工作任务,在发现问题、传导压力、纠正偏差、弥补漏洞中唤醒责任意识,在严管中彰显厚爱、在监督中体现关怀、在纠风中推进善为。老城区纪委监委创新制定《老城区改革创新廉洁风险报备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6个方面容错情形,为真改革,真创新的党员干部提供“试错空间”,划出“安全区”。汝阳县纪委监委对身处一线、干在基层,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从认定依据、实施程序等方面优先予以澄清,打消“排头兵”“闯将式”党员干部的思想顾虑,为党员干部创新工作解除束缚,筑好激励担当作为的“防护盾”。
组织敢担当,干部有干劲。孟津区平乐镇三级主任科员崔某在任镇党委副书记期间,由于考虑不周、监管不严,造成该镇朱仓村红薯粉条加工厂项目出现未批先建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经过多方走访了解,发现该项目系孟津区当年重点扶贫项目,对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了关键作用,且崔某在项目建设上未牟取私利,经过综合研判,决定对崔某实行容错免责。“组织为我撑腰鼓劲,我们基层干部的动力就更足了。”得知容错免责的消息后,崔某和他的同事们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洛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为10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依规依纪依法免予、不予处分13人,从轻、减轻处理84人。
“要把‘敢’的精神体现在勇担新使命的政治担当上,把‘敢’的劲头集中到推动新发展的职责使命上,监督推动‘四敢’精神在洛阳落地见效,形成全市上下干事创业、共谋出彩的生动局面。”洛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的监督执纪执法,让广大干部坚定“敢”的信心和勇气,营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以高质量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