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督查组召开第二次工作推进会
2018-08-24 10:46 来源: 洛阳日报

日前,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督查组召开第二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责任单位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就重大项目“应招未招”问题自查整改情况作了重点汇报,相关单位对专项督查开展以来的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招投标领域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今年4月起,我市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督查工作,通过各责任单位的自查及督查组的督查,发现了一批招投标领域违规突出问题,受理了一批举报反映线索,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曝光了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同时也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招投标领域的规章制度。今年7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7家单位按照市委督查组要求,分别结合单位责任任务,从履行行业主管或监管责任,为投标人提供优质服务,规范与投标人、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交往,治理各种不正之风等方面,在媒体公开作出了承诺。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与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涉及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特别要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所涉及的招投标“应招未招”问题,全面自查,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坚决整改。要持续深入查找和整治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履行招投标工作的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监督,以专项督查和巡视整改为契机,不断规范招投标秩序,确保招投标工作在我市健康有序运行。

延伸阅读

代理公司和评标专家违规被处罚

2016年10月,市水务局接到山东聊城黄河工程局递交的《关于栾川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石庙项目区质疑函》。该函认为,招标人招标文件发售期少于5日,并对公示的中标结果提出异议。

接到该函后,市水务局立即对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经查,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违犯招投标法,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发售期确实少于5日,造成投标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下载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统一认定投标人的硬指标分值,加上评委个人评判分值,得出每个评委商务标、技术标评标分数。但是,评标委员会个别专家在合理评标价法评标中,将商务标评审标准的某几项打为零分,致使商务标得分不能满足评标委员会“可行”的认定标准,造成了评标结果不公现象。

市水务局在受理投诉后,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最终决定该项目重新招标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之后,市水务局下发了《关于栾川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石庙项目区招标违规情况的通报》,暂停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自处理之日起6个月的招标代理活动,暂停刘红旗、刘春梅、赵铁臻、申明英等4人水利工程招标评标专家资格6个月。

案件警示:坚决让招投标违规者付出代价

招标投标,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预防和减少腐败,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譬如,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竞标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在此案中,评标专家对投标活动动了手脚,造成了评标结果的不公。作为评标专家,本应实事求是,切实维护投标人的利益,提供优质服务,但他们不讲原则,丧失立场,暗箱操作,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今后对那些在洛阳招投标活动中为了利益不惜践踏法律的代理公司和评标专家,要坚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原则,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打击。

规范招投标活动,必须依靠机制和体制的创新来保障,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招投标活动所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这一基本原则,使那些违法违规者无空可钻、有空不钻。 (三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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