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6+6”模式推进村级监督全覆盖
2018-05-11 17:49 来源: 市纪委监委网站

宜阳县在全县353个行政村设置监察组,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不增加人员职数,构建乡村一体化协同监督制度体系的“6+6”模式,即统一推行6项制度,重点监督6项内容。

6项制度:实行双重领导。明确在村(社区)设置的监察组既受乡镇纪委的领导,还要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以乡镇纪委领导为主,对乡镇纪委负责。实行例会制度。乡镇纪委定期举行监察组组长工作例会,一季度不得少于1次、全年不得少于6次,监察组组长定期向乡镇纪委汇报工作。建立联络机制。监察组与乡镇纪委建立工作联络机制,随时通报有关突发情况和重要问题,保持信息畅通,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台账制度。各行政村要建立党务村务公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台账,监察组要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记入台账,及时反馈、及时提醒,做好监督台账工作。推行评议制度。乡镇纪委指导下,监察组定期召开群众评议会议,通过群众评议监督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村民小组的管理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的监察组及其成员,乡镇党委要适时进行奖励;对不作为或因失职导致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乡镇纪委要问责追究,乡镇党委要给予组织处理。

6项内容:一是监督村(社区)“两委”、村民小组及其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党员代表会议、村党支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落实情况,重点对村级党组织、村委会的党务和村务公开、重大问题决策、项目投资决策、发展党员、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二是监督村(社区)“两委”、村民小组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作风不实,失职渎职问题,重点对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不重视村组织建设,对村组发展稳定管理不力,甚至不闻不问,碌碌无为,得过且过等问题进行监督;三是监督村(社区)“两委”、村民小组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问题,重点对农村低保五保评审、贫困户申报、危房改造、山水林田承包、宅基地审批、占地补偿等工作中违规操作、有失公平、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监督;四是监督村(社区)“两委”、村民小组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顶风违纪问题,重点对肆意侵吞、私分集体资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扶贫领域款物和种粮补贴、救灾救助、困难学生补助等问题进行监督;五是监督村(社区)“两委”、村民小组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进行监督;六是监督村(社区)“两委”、村民小组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自律不严问题,重点对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等问题进行监督。(宜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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