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偃师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偃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引入网上评价系统开展对政治生态状况量化评价工作,为各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政治生态定期“体检”、对标“画像”,不断推动政治生态的好转,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聚焦管党治党,开展政治生态评价。组织专门工作组,对重点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后,将政治生态的内涵概括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党性修养、行使权力和价值取向的存在状态,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厉惩治腐败,加强作风建设、正确选人用人和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制定了《中共偃师市纪委印发<关于建立政治生态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
聚焦政治建设,严格准确筛选指标。在评价体系的主要指标选取上,认真研究政治生态的内涵,将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选取了以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重要作用、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共5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选取了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文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37个方面作为二级指标,基本涵盖了一个单位政治生态的主要构成要素,为对政治生态准确“画像”勾勒了基本框架。
聚焦实事求是,做到公正量化评判。在评价原则上,采取市纪委统一组织,多部门协调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依靠干部群众,发扬民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结果运用。在评价方式上,为减轻基层负担,减少纸质材料报送,提高工作效率,联合科技公司建立偃师市政治生态网上评价系统,全市各单位定期录入各类文字、图片等佐证材料,由市纪委依据评分标准负责评分;部分市委工作部门、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市纪委内部科室作为第三方,每季度末向市纪委提供日常监督工作情况作为评分重要参考依据;把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纳入评价体系中,制定群众评议模块,将群众评议的结果纳入总成绩中。多方参与,确保了评价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聚焦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评价系统内,在37个二级指标中对应制定出81个动态评分指标,各单位数据录入、评分后,大数据自动分析对比,精准找出影响某单位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发出预警,反馈各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改进,在促进个体好转的同时带动我市整体政治生态的不断好转。
聚焦评价成效,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政治生态评价实行百分制,全年评价情况由每季度评价分数相加后取平均数,各单位全年所得分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指标。年度评价后,对评价为优秀和较好等次的,市纪委予以通报表扬;评价等次为一般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由市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评价等次为差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市纪委向市委提出建议,由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进行问责。(偃师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