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书记,你好!我是经周寨村的老张,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浇地电费降下来了!”7月5日,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经周寨村张老汉给该镇纪委书记韩亚林打来电话,话语中流露出感激之情。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麦收过后,天旱少雨,村民开动机井抗旱保秋。大口镇纪委书记韩亚林在一次下乡工作期间,听到经周寨村一些群众在议论浇地电费贵的情况,说者无意,听者上心,经过了解,2016年农业开发项目在该村新打了六眼机井。为便于管理,上届村两委将这六眼机井承包给了个人,协议双方约定:承包人要做好机井的平时维护保养,天旱时保证群众能及时浇地,电费定为每度0.8元。这次浇地,一些群众在给机井承包人交电费时,发现电费涨了,每度按0.9元或1元进行收取,群众表示不满。
不按协议执行,私自抬高电价,明显属于加重农民负担行为,这种现象必须进行纠正。第二天,镇纪委书记韩亚林通知村两委干部,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就浇地电费问题让大家进行讨论,经过民主协商,最后大家还是对每度0.8元电费持认可态度。会后,村两委对会议结果及机井承包协议重新在村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镇纪委通过此次经周寨村反映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全镇28个行政村开展自查和排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杜绝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发生。(偃师区纪委监委 陈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