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考验性问责激励担当作为
2022-08-31 11:06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问题解决很快,出门方便多了,我们很满意。”近日,新安县仓头镇村民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此前,群众反映新修的路面比以前低了两米,导致出行不便。新安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实地开展调查后,与“治未病”统筹部门共同研判,对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同时提出“考验性问责”建议,明确如果在考验期限将问题解决,将免问责。

“我们当天就成立工作专班,到现场查看后确定了整改方案,在考验期限内顺利完成整改,相关路段已干固硬化可以通行。”该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次虽然未被问责,但已经深刻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将引以为警戒,在全系统对能力作风、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今年以来,为激励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新安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考验性问责机制,以督导为主、以问责为辅、以整改为目的,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佳,但未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党员干部适用考验性问责。目前已经对5个问题启动考验性问责程序,设置8天至3月不等的考验期。 

“进行考验性问责的同时,要对不担当不作为,整改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对待、虚以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已经对磁涧镇南窑村群众反映危险的电线杆问题,和城关镇白石坡群众反映一楼住户破窗开门影响楼房安全等涉及的2起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了问责,共处理党员干部6人,其中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责令检查3人。

“既要‘亮红灯’警示,也要‘开罚单’严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统一,为改革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王辉 李玉)

 


责任编辑: 闫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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