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谈体会】史耀星:增强“1+1>2”的工作实效
召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 史耀星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召陵区纪委监察委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在贯彻落实的工作实践中,通过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监督职能,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迅速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狠抓学习宣传,造足落实氛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监察法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县区纪委监察委,我们采取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带头学,邀请有关专家讲解释义学,中层以上干部利用“纪工小讲堂”研讨交流学,切实增强精通运用法规的看家本领。通过分层次学习,准确掌握监察法核心要义,确保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把握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宪法赋予监察委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进而清楚认识到无论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察委监督调查处置,“监督”在双重职责中都是首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在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中,我们首先要强化政治意识,转变工作理念,决不能简单认为纪委监察委就是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要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一以贯之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狠抓组织建设,强化工作合力。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后,监督对象、监督范围成倍扩大,监督的难度更大,必须强化组织建设,整合监督监察力量,积极探索有效日常监督途径,及时有效全面监督,切实形成“1+1>2”的工作合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从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的职责定位出发,强化内设机构建设,增强一线办案力量,把精兵强将投入日常监督,在原有3个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基础上,增设3个执纪审查室、审查调查室,把力量向监督工作一线倾斜。在做好纪委监察委全面融合的同时,要加快派驻机构改革,通过严把关口,选齐配强15个派驻纪检组。综合运用参加党组织会议、述责述廉、作风建设专项检查、问题线索大排查、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和“倒巡察”、督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嵌入式”监督监察,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体现“派”权威“驻”的优势。同时,结合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严把村务监督委员会人选关,打通监督“神经末梢”,切实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狠抓措施落实,提升治理实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监督监察工作遵循,在履职过程中,要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发挥“双重职责”的互补优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的广阔地带设立层层防线。紧盯村级换届过程中收集的问题线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持“小案”快办、“要案”重办、“好人”宽办、“恶人”严办,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等“六类人”,全要素试行12项监察调查措施,重点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分子和“村霸”恶势力揪出来,严惩处,强震慑,确保脱贫攻坚政策在农村得到真正落实,确保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效在基层监督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在做好严惩贪腐的同时,注重“战后重建”工作,开展好“许慎故里好家风”的传承和创建活动,采取“三抓”,即抓基地建设,强化家风家训宣传;抓活动载体建设,强化家风家训教育;抓示范引领,倡树家风家训典型,形成“基地+载体+机制”三位一体的廉洁好家风教育格局,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在全区倡树“克己奉公、崇俭尚廉、遵纪守法、孝老爱亲、向上向善”良好家风,打造独具召陵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新模式,形成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气。在“二十四节气歌”廉洁党课普纪教育基础上,今年注重警示教育,探索创新“一案三会”警示教育,即在案发单位召开全体职工警示大会,推动以案促教;召开组织生活会,推动以案促改;召开领导班子会,推动以案促建。通过“一案三会”警示教育,完善健全区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包案、关爱帮扶、问题整改等三项制度,切实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工作,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逐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