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现将查处的张俊峰、郭庆祥、李永亮等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召陵区人民法院执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张俊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张俊峰作为一级法官在办理案件中,先后收受共价值人民币1.72万元的礼品;违规多次收取被执行人体检费现金人民币约0.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非法收受案件执行人史某某等人现金、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27.7万元。2021年6月18日,张俊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召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郭庆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春节期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郭庆祥收受当事人郭某某送的酒、粉条、鱼等礼品。2021年6月26日,郭庆祥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召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李永亮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期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李永亮先后数次在执行案件中接受吃请、收受礼品和礼金。2021年6月12日,李永亮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以上3人身为党员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违规接受吃请和收受礼品礼金;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充分暴露出以上3人作为党员干部学习不够、认识不足、思想觉悟还存在偏差。
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