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部署”和“进驻”|十四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1-04

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区委三个巡察组于2020年4月9日至10日起,分别进驻空冢郭镇党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空冢郭镇前朱村、大刘镇小曹村、问十乡周庄村等15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重点的的常规巡察,时间5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区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乡镇。空冢郭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机构、站所主要负责人。

(三)行政村。空冢郭镇前朱村、西朱村、半坡朱村,大刘镇小曹村、陶庄村、大陈村、杜庄村、彭李村、抬头村、前陈村,问十乡周庄村、黄李村、后李村、武庄村、曹店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一)巡察空冢郭镇党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的主要任务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相关部署要求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统筹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和“8+1”专项整治、“3+N”集中整改、20项上下联动整改涉及事项等方面情况;上级脱贫攻坚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维护党规党纪,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着力发现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问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申报、包装项目,骗取、套取专项资金,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惠农利民资金等问题;资金管理混乱,虚列账目,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民主集中制不落实,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等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4.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安排情况。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重点检查履行牵头部门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责任情况,着力发现政策制定不科学,项目、资金、工程、政策重分配、轻监管,组织推进不力、重大问题不研究等问题;是否存在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以简单重复的监督检查、填表报数代替对基层的政策指导等问题。对乡镇党组织重点检查是否把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精准落实乡村振兴的总布局、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落实乡镇工作“三结合”重要指示精神,是否存在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不深入、不到位、不切实际等问题;是否存在借乡村振兴之名突破耕地红线,搞“大棚房”等土地违法行为;超越发展阶段,提脱离实际目标,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等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出现偏差,改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少耕地、改弱粮食生产能力、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5.检查是否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乡镇还要重点检查辖区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人员筛查和管理情况、组织开展志愿活动情况,组织复产复工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等。

6.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二)巡察行政村党组织的主要任务

1.检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两不愁、三保障”有缺项,帮扶措施连续性持续性不强,群众满意度不高,对上级脱贫攻坚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村干部、“第一书记”不作为、慢作为,不能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等情况。是否存在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造成资金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

2.检查党建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两委”班子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存在集体经济匮乏、发展后劲不足,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不力,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群众出行难,户厕改造推进缓慢、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不力等情况。

3.检查基层扫黑除恶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插手村事务,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问题。

4.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忽视基层群众意识形态工作,纵容、支持、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5.检查扶贫脱贫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在贫困户认定、项目申报、物资采购、建设施工、资金物品发放等环节违规违纪,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套取私分,以及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

6.检查村级事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资”管理混乱、“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力、“阳光村务”不规范、集体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工程建设、低保优抚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7.检查是否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8.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此外,对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违纪问题、单位党组织管理的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区委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并按要求办理。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