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太尉镇党委情况的反馈意见
来源:舞阳县 发布时间:2020-11-17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紧扣政治巡察定位,按照巡察工作程序,综合运用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太尉镇党委开展了集中巡察。2020年1月7日,县委书记专题会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经县委同意,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镇党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意识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党建缺乏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意识弱化。一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镇党委未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引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上不到位。查阅资料发现,镇党委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较少,对在全镇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没有具体要求。巡察座谈中部分班子成员对“两个维护”、“四个全面”、“四个意识”等内容概念模糊、了解不多。同时,镇党委指导全镇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心工作流于形式。如,《太尉镇脱贫攻坚2018年工作要点》与《舞阳县脱贫攻坚2018年工作要点》内容高度雷同。二是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查阅会议记录发现,太尉镇存在以党政班子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决策情况,且记录内容不规范,存在会议记录空页留白、表述简单、“三重一大”事项缺少民主决策等问题。同时,2016年至2019年,太尉镇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镇党委班子民主研究决策。

2.对党建重视程度不够,组织工作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缺乏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太尉镇未提供2016年至2018年党支部会、党员会和民主生活会记录;2016年至2018年,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材料不完备,不显示个人问题清单和情况报告,个别班子成员照搬往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2016年至2019年,机关党组织没有独立开展过组织活动,大多以党员大会代替。二是机关组织工作不扎实。镇机关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不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手册保存不完整,记录不规范。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中部分组织活动概念不分,记录错误。如,确定机关支部发展对象会议记录,缺少与会党员签名;党支部委员会记录内容为党员大会内容;2019年党支部委员会只召开过2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2019年领导干部上党课只有党委书记一次党课记录。同时,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程序不规范,党员党费收缴一年一次,且未单独设置党费收缴帐目。三是党员发展不规范,党员管理不严格。部分镇直部门党支部和村级党支部没有党支部印章,发展党员由行政章代替。镇组织部门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不够,严格管理不力,存在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善,党员信息丢失等情况。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资料不完善、不规范,缺章少印、代写代签现象屡见不鲜。四是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太尉镇西郭庄村、东郭庄村等党支部作用发挥差,群众意见大。个别村级党组织生活不正常。如,太尉村、善德村班子不团结,存在矛盾风险隐患。

3.“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镇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少,对联系村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不力。2016年以来,镇党委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仅2次,镇村干部集中约谈仅开展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镇纪委的事,对分管业务和分包工作区抓具体的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2016年以来,太尉镇受处分党员干部15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8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二是监督责任履行不够。镇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薄弱,“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委书记除分管纪检监察外还担任管理区区委书记和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任命的助理监察员均未承担相应岗位职责。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履行不到位,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靠前监督不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到位。同时,巡察还发现,2016年至2019年,太尉镇纪委共办理案件15起,均为交办案件,没有自办件。三是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程序不规范。太尉镇18个行政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共有56名,初中文化程度36名,占比66.7%;70岁以上6人,占比11.1%,60岁以上人员占比达59.2%。部分行政村监委会成员结构不均衡,综合素质不高,对党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吃不透、摸不准,参与村级事务监督能力不足,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同时,巡察还发现,部分行政村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贫困户识别等信息公开力度不足,涉及政策文件“一贴了之”,财务公开一笔带过,“阳光村务”公开不规范。如,关寨村、善德王村、蔡营村监委会主任未按规定签署“程序合规,过程真实”意见;东郭庄村,2019年4月15日党员大会审议春荒救助人员,缺少党员签名。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镇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不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育群众不够,封建迷信思想在个别村庄仍根深蒂固。巡察发现,仅太尉镇魏集村和扁担徐村就有大小庙宇四座。据魏集村村干部反映,在麦收期间,小庙管理人直接到防火指挥棚向镇、村干部“化缘”,捐纳香火钱,群众意见较大。同时,个别行政村群众传统孝道观念缺失,部分村民不主动赡养老人,让老人独居破旧房屋,并以此为由申请低保或贫困户现象大量存在。如,魏集村边缘户魏法来在两个儿子家旁边的小棚房里生活,儿子们都住着两层楼房,小棚房与漂亮的楼房反差较大。

5.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一是存在“半拉子”工程。2018年9月和11月太尉镇启动自然资源所和镇文化站建设改造工程,按照施工规划截止到2019年10份应该投入使用,仍属于“半拉子”工程,施工区域荒草遍地、建筑垃圾成堆,影响镇政府整体环境。二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服务群众责任观念不强。自巡察组入驻太尉镇以来,高标准改建的镇党群服务中心没有正常发挥作用,未见党群服务中心开门办公,给办事群众造成不便。

(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扶贫领域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1.开展脱贫攻坚不扎实。一是脱贫攻坚未形成合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成员分工不明确,各业务口分管领导与脱贫攻坚工作衔接不紧密,缺少统一协调,未形成有效合力。扶贫办主任对扶贫业务工作贫困户外出务工补贴工作人数和金额,危房改造情况也把握不准。镇党委制订脱贫攻坚工作措施结合实际不紧密,有应付思想。二是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对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扶贫先扶志”措施未落到实处,个别贫困人口存在“坐等接济”的思想。如,扁担徐村贫困户徐大卿家中垃圾、废品、塑料瓶“遍地开花”,硬等驻村干部来收拾,却不愿自己动手打扫卫生。部分非贫困户有攀比观念、失衡心理,甚至存在以贫为荣、争当贫困户的倾向,对镇村意见大,满意度不高。同时,巡察还发现,扶贫帮扶项目和资金向贫困村和试点村大量倾斜,部分面上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三是政策执行有偏差。巡察发现,部分危房改造及温馨家园项目实施有打折扣、搞变通、缩水走样等现象,存在墙体修砌不够标准、房顶搭瓦不藏头盖顶、墙外粉刷墙内毛茬等问题,修缮效果较差。个别部分危房改造后,长期闲置无人居住。部分行政村“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涉嫌造假。如,朱埠口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五保户申报事项中无一名村民代表签字;2019年1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实参加党员25人,签名26人;同时,巡察还发现,太尉镇还存在贫困户信息录入出错,信息动态调整不及时,明白卡填写不明白,镇村脱贫攻坚档卡管理不规范,建档立卡系统未及时更新等问题。

2.扶贫项目资金存在挪用、滞留、发放不精准等问题。一是危房改造资金被挪用。2016年,西郭庄村违规挪用扶贫危房改造款14.3万元,用于建设民俗文化展示馆。2017年,西郭庄村违规挪用扶贫危房改造款69万元,用于本村村室和附属工程建设上。二是资金滞留。2018年9月,太尉镇收到上级“两改”资金81.9万元,发放79.9万元,剩余3户2000元未按上级要求发放到位,资金滞留至今。三是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资金发放不精准。2017年,太尉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资金发放不精准,4名享受奖补对象在贫困户系统中查找不到。

(三)乡村振兴方面存在问题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违规使用,搞变通。西郭庄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付搞变通,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报账结算手续不完备,长期挂账,风险隐患较大;2019年2月,太尉镇拨付西郭庄村乡村振兴决战奖补资金59万元,至巡察时西郭庄村未能提供相关资金支出票据,钱不见钱、物不见物。

(四)其它问题

1.干部选拔任用未请示备案,个别工作人员仍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2018年以来,太尉镇里因为实际工作安排,选拔任用了6名中层干部,但未及时向上级请示,也未向组织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巡察还发现,太尉镇个别机关干部在编不在岗。

2.公务接待违规列支。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违规香烟,无函、无事由、无清单列支招待费等情况。其中,2016年,无函、无事由、无清单列支招待费17.4万元。

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挪用专项资金。2018年,太尉镇政府挪用镇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免费开放资金2.3万元,用于镇机关餐厅改造。二是经费列支不规范。巡察发现,太尉镇财务支出存在白条列支、变通票据列支等问题。如,2016年至2019年9月,白条列支4.2万元;2018年至2019年,无名单、无签字列支慰问金5.79万元;同时,巡察还发现,太尉镇还存在经费支出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时间跨度较大票据报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