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孟寨镇党委情况的反馈意见
来源:舞阳县 发布时间:2020-11-17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4月10日至5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紧扣政治巡察定位,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程序,综合运用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孟寨镇党委开展了集中巡察。2020年7月10日,县委书记专题会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经县委同意,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党委执行力还不够强,基层党的建设缺乏制度化、规范化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大。一是发展意识不强。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镇党委关于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缺乏整体发展思路和举措,区位优势发挥不充分。2017年至2019年,镇财政收入增长点结构较为单一,在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亮点村打造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大。二是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不力。镇党委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力还不够强,推动既定重点项目进度缓慢。

2.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是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镇党委“抓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树的不牢,主动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被动落实上级工作情况多。党委班子会议绝大部分是传达上级精神和安排布置业务工作,将党建工作与本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互融合、结合不够。二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未充分利用,环境较差。2018年至2019年,孟寨镇部分通过以奖代补新建、改建村室未有效利用,个别村未修建文化广场。如,2018年,黑郭村新建村室外规划的广场未硬化,杂草丛生,村室二楼至今未投入使用。寇庄村2018年改建村室二楼不通电,一直闲置,农村书屋书籍在二楼随意堆积,散落一地。三是村“两委”班子缺职。巡察发现,孟寨镇34个行政村中14个行政村存在“两委”干部缺职现象,村“两委”班子未配备齐全。

3.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不规范。一是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能够积极参加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但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组织生活会材料缺失。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与自身工作结合不紧密,目标笼统、措施空洞,无后续整改落实情况。未见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相关记录及材料。二是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镇机关2个党支部未独立开展过组织活动,开展“主题党日”等以机关党员大会代替。同时,机关党支部未使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只用会议记录代替,且记录内容简单,缺少议事决事、党费收缴等必要活动记录。三是“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座谈了解到,个别机关干部不知道“主题党日”是什么时间,将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主题党日”开展时间同村级党组织“主题党日”混淆,对近期“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不知情。

4.组织建设抓的不实。一是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基层党员发展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党员队伍发展不均衡等问题。2016年以来,黑郭村、柿园胡村党支部未发展成一名党员。宋桥、丰庄、黑郭等村党支部党员队伍建设薄弱,年轻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跟不上,人才储备不足,不利于农村总体发展。二是软弱涣散村整治力度不够。孟寨镇在软弱涣散村整顿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和求稳怕乱思想,推进整改不彻底。目前,仍有个别整顿完成后的软弱涣散村存在干部缺职现象。三是农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不到位。对农村党员尤其是流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体现不出党员日常表现情况,不能通过积分管理促使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查阅资料发现,孟寨镇存在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不规范,不在班子成员序列科级干部参与班子会集体决策,个别大额财务开支记录模糊,一笔带过,不详细等情况。2018年4月11日,镇党委在各村党支部换届后研究支部书记人选时,会议记录只有结果,没有班子成员发表意见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不能充分体现班子民主决策。2019年8月5日、8月30日,班子会研究人事调整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时,不在班子成员序列科级干部发表决策意见。

(二)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干部存在思想懈怠现象。部分镇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对扶贫工作有厌战情绪和盲目乐观思想,孟寨镇脱贫攻坚工作有所下滑。脱贫摘帽后镇村干部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对扶贫政策学习组织安排不到位,对扶贫政策入户宣传次数少,形式简单不灵活,群众对政策掌握不全面、理解不到位。

2.产业带贫力度不够,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孟寨镇现行扶贫政策中,本地扶贫产业支撑不够,缺少龙头型产业,现有产业抗风险能力不足,带贫效果不明显,生产经营效果有待提升。产业带贫效果不明显,在镇扶贫产业园招引的诚信鞋业,2019年带贫19人,2020年4月巡察发现,只带贫2人。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巡察发现,个别行政村村干部把贫困户应享受的扶贫资金用来给贫困户购置生活物品,且达不到明显改善生活条件的目的。三是扶贫资金闲置。2018年至2019年,孟寨镇统筹市派第一书记项目资金和光伏收益金结余等项目资金未及时发挥作用,存在闲置现象。

(三)乡村振兴方面存在问题

1.乡村振兴规划引领作用不强。一是全镇缺少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各行政村缺少整体规划,导致建设标准不一,质量不高,实际推进中出现被动局面。如,吉米张村在规划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急于投入建设,造成文化长廊、乡情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理想,群众有意见;丰庄村缺乏规划指导,村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不强,至今工作推进缓慢。二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各村没有科学规划,认真谋划符合本村实际的长远发展之路,对本村内的资源没有做到合理开发利用。如,孟王、丰庄紧邻澧河,没有很好抓住打造澧河生态水系建设机遇,围绕“河”做文章力度不够,思路不清,缺乏把“资源变资产、家园变花园、田园变景区”的战略眼光。

2.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一是主导产业不突出。村集体经济薄弱,仅有机动地租金、光伏受益分配金、土地整治费用返还等收入,村集体收入缺乏可持续性,实施乡村振兴后劲不足。全镇34个行政村虽然实现了集体经济全覆盖,但是存在增收乏力,总量不足,产业带动持续增收不明显的情况。村级集体经济蛋糕做不大,除10个村的光伏收入外,其他村大多依靠土地租赁、资产租赁、土地综合整理等增加收入,通过产业发展直接带动集体经济稳定增收的行政村太少。二是对村集体经济支持力度不够。存在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发放迟滞等问题。如,2019年7月应发放的孟王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至今未拨付到位。个别贫困户的产业带贫受益分红资金共计2000元未按要求转入村集体经济账户。三是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部分行政村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集体资产超期发包、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如,潘楼村7个坑塘自2013年起,一次性发包30年,租金收入用于修广场、下水道等,寅吃卯粮,对本村发展有一定程度影响。黑郭村对村内河道、坑塘、荒片地等集体资产管理缺位,群众久占为业,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现象,村集体各项事业发展乏力。

(四)“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压力传导不到位。镇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上级的事,村一级“不重要、没必要”,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压力和动力。部分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每年与镇里签订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承诺书大概内容都不清楚。二是“一岗双责”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包业务口及工作区只注重业务工作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对分管业务口及分包村党员干部日常提醒教育不够。

2.监督责任履行不够。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镇纪委存在求稳怕乱思想,不能精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尤其是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不够,抓早、抓小不充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时有发生。二是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够到位。执纪问责只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责任,很少追究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一案双查”存在差距。三是指导规范基层监督不到位。个别村监委作用发挥不突出,有的村财务支出公开出来拍照后就被取下,有的村财务支出不经监委会审核,有的村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如,2020年5月10日,孟寨镇各村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定发展对象。5月14日,巡察组检查发现,丰庄村、吴庄村未及时履行公开程序,发展对象名单未在公开栏公示。个别行政村村级监督缺位。如,黑郭村监委会主任因兼职村电工于2019年辞去监委会主任职务,现仍空缺。

3.干部人事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一是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请示备案工作不到位,中层岗位设置超出上级规定,混岗问题突出。2016年以来,有18个中层干部岗位变动,没有请示、备案,超出上级规定岗位4个。二是干部管理不到位。个别村干部为民意识不强,对集体事业缺乏热情,存在不能正常履职现象。如,丰庄村、黑郭村个别村干部不能正常履职尽责,忙于个人事务,很少参与村内工作,群众意见较大。

4.财务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加强。巡察发现,孟寨镇财务支出存在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变通票据列支,不规范票据入账等问题。如,2016年至2018年,不规范票据入账共计40笔8.97万元。2019年,购置办公家具等花费2.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镇机关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建立专账。2018年至2019年,售餐票收入1.47万元未计入机关帐,直接用于食堂采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