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纪委监委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审理案件案多人少、违纪事实复杂、定性量纪困难的局面,主动作为、创新机制,探索实施人民协审员制度,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监察质量。
该项制度是在全区范围内,挑选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将本领域、本区域德高望重的人员纳入“人民协审员”人才库。同时,制定《召陵区纪检监察“人民协审员”工作机制》,对协审人员介入审理的案件范围、介入时间等进一步明确规定,对在审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违纪事实涉及税务、审计、土地等专业性问题,以及乡镇、村委党员违纪事实复杂问题邀请协审人员参与审理,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认真分析研判,作为提交常委会(委务会)进行处分的参考依据。
“人民协审员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增强了处分决定公信力,同时也有利于党纪法规的宣传,提高党员的遵纪守法意识,更有助于提升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水平、办案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召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袁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