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全市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月25日,漯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启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案促改工作。
本次以案促改形式机动灵活,不对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作出硬性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电视电话会议、语音视频交流、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信息传递载体开展工作。明确提出“三不”标准:不重文稿,控制纸质文件数量,尽可能减少传播介质和传播渠道;不图“热闹”,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不添负担,避免打乱基层防疫工作节奏。
此外,为严防以案促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纪委监委要求查摆问题时不能大而化之,要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自身工作实际,坚决消除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蔓延的空间;要将以案促改现场放在企业复工复产、重点人员排查等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并与优秀防疫干部先进事迹宣讲等有机结合,增强现场感、针对性和时效性,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通过以案促改,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动心态,进一步坚定必胜信念,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研究室 董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