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巡察工作抓出实效,郾城区采取“四诊”工作法,真正让巡察的“利剑”发挥作用,让“铁规”发力,让“利器”生威。目前,已完成对4个乡镇、13个区直单位的巡察,共发现问题349个(其中立行立改69个),移交问题线索130件。
一是“望”表知里,查真相。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被巡察单位的工作特点、职责范围和权力运行流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细致地发现问题。针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日趋隐蔽,规避监管手段不断翻新等问题,实施“发票倒查”“账目倒查”“记录倒查”,紧盯“痕迹”查找问题线索。
二是“闻”声索迹,纳民意。巡察期间通过公布巡察公告,设立专用举报信箱,开通信访专用电话,发放调查问卷,安排专人定点接待信访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二级机构和管理服务对象中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听取民声、了解民意。
三是“问”前谋划,摸实情。在开展个别谈话前,按照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几个层面量身定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确保谈出实情、摸出真情、找出隐情。主动对接组织部、审计局、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局等单位,收集线索,备足“粮草”“弹药”,确保带着问题精准谈。
四是“切”中要害,抓实效。紧扣“六项纪律”,抓住作风建设、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发放管理、履行监管职责等关键环节,寻找巡察问题切入点和突破口。根据问题类别和性质,以责令整改、协调处理和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等方式规范处置,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郾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