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选人用人监督“探头”作用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8-19

近期,根据自身机构设置、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编制职数使用空缺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启动了科级干部的交流和调整工作。由于此次科级干部交流调整工作覆盖面广、涉及人员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及早介入、主动担当,找准切入口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全力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为选优配强16名科级干部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严格靠前监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将监督关口前移,对科级干部人选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到机关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等各环节提前介入开展廉政把关,从严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加强与人事、财务和办公室等内设科室沟通,了解科级干部人选的政治立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日常品行,多渠道、多层次识别干部。

严格程序到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保证民主推荐会议参会人员范围和实际到会人员比例。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考察组,由机关党组会议酝酿提出人事调整方案和表决确定考察对象,通过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进行充分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切实做好对新提拔使用人员的任前公示和收集公示后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工作。

严格廉政审查。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做好对拟任用科级干部的“廉政体检”工作,严格从审查对象、责任部门、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方面开展廉政审查工作。积极同考察对象见面和谈话,了解个人情况、社会关系和家庭情况,通过综合个人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意见,给予客观公平评价及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复函。(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通讯员 李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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