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各纪检监察组专门印发《通知》,对“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进行重申,做到早提醒、早部署、强监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围绕市纪委《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帮圈文化”专项整治和中央巡视整改,督促监督单位对2016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通过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进行廉政提醒。节日期间,将对公车封存情况、应急车辆使用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节后及时报备专项检查结果。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顶风违纪现象严肃处理,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印发《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要求各单位报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和车辆封存情况。“双节”期间,纪检监察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廉洁过节。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出台《关于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发送廉洁提醒信息,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廉洁过节清正度假的思想意识,自觉抵制“四风”。结合“帮圈文化”排查与整治工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禁违规购买节礼、公务接待,自觉抵制“酒牌局”“升学宴”“谢师宴”等帮圈,做到警钟长鸣,严于律己。节日期间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封车情况等进行暗访,重点针对违规公款吃喝、收送节礼、发放津补贴、使用公车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结合卫生计生行业实际,要求市直卫计系统及市红十字会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切实做到“八个严禁”。特别是节日期间,严禁参加药品、器械、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各种旅游娱乐活动,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维护行业形象,树立清风正气。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单位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帮圈文化”专项整治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坚持“一案双查”,从严追责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根据《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帮圈文化”专项排查活动要求,专门下发文件提出纪律要求,及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监督单位就如何“过好节”进行早部署、早安排、早提醒,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检察干警的廉洁意识、法纪意识。目前,纪检监察组已对“双节”期间监督单位值班情况、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收送礼品、公车使用、操办婚丧喜宴、帮圈文化治理等重点项目的检查做了具体安排。(综合以上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