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第二十五纪检组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人员情况熟、业务工作熟、单位底数熟等优势,找准自身定位,认真履行职责,常态化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做到监督工作日常化,日常监督经常化,促升监督实效,助推单位发展。
提升素质监督。先后以工作探讨、学习交流等方式组织纪检组干部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纪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制度》等,通过学习提升素质、强化能力,为更好开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压实责任监督。注重加强与司法局党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沟通交流,及时传达各级纪委文件精神,探索总结“常规事项每月定期摸、重要事项及时跟进督、特殊事项即时介入查”的工作方法,常态化监督检查了解其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决策情况、领导作风,及时发现权力运行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关口前移监督。注重加强对市司法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各级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在重要时间节点下发专项通知,在重要环节全程跟进参与,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工作纪律、经费使用、公车派遣等进行明察暗访,纪检组成员随机深入科室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和约谈,做到提醒在前、防范在先。
健全制度监督。督导市司法局修改完善《党组议事制度》,研究出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紧紧围绕监督重点,全时紧盯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做到事前告知,事中督促,事后检查监督,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轨道运行。(市纪委派驻第二十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