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围绕驻在及监督单位中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四化”措施,认真落实项目化监督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项目化监督检查工作精准发力,取得实效。
“精细化”监督,推进运行。第七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建立立项监督工作协调会制度,明确监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好立项监督事项的具体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每个立项监督项目均由责任人签字背书,严格按照项目监督方案执行,严守纪律、严格程序,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清单化”选题,精准立项。根据所监督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要求和群众普遍关心、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梳理出重点立项监督项目,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做到看题下单选方法。
“程序化”实施,确保实效。根据制定的项目化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交叉调查、联合监督等方式推动项目监督,确保见事、见人、见效果。通过制定方案、监督检查、定期小结、专项汇报的形式确保立项项目取得实效。年底前,对所有专项监督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对监督有成效、获得肯定的监督项目,固化监督模式,为今后的监督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提供参考。
“问题化”总结,整改落实。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形成专项监督检查报告。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和重大突出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