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9月初启动为期两个月的“小巡察”工作,快节奏、高效率精准发现问题,实现由“被动查”向“主动防”的转变。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115人次,收集意见建议96条,发现问题25个。
精心谋划,研究探索“小巡察”模式。一是明确工作思路。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面对改革后“仅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督7个单位、被监督单位多且高度分散”的形势,在充分调研、广泛讨论、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借用巡视巡察的方式方法,开展“小巡察”工作,着力破解纪检监察组“人员少、任务重”的难题。二是明确工作内容。“小巡察”工作即围绕被监督单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等开展短、平、快的“巡察式”监督,重点发现遵守六项纪律、隐形变异“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细查问题根源,并提出有针性的意见建议,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小巡察”期间,组织被监督单位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思想情况,及时咬耳提醒、红脸出汗。三是明确工作举措。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印发《关于开展“小巡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小巡察”工作人员“巡前”召开动员会,统一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公布举报电话,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巡中”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专业审计等方式,深入挖掘存在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巡后”制定反馈问题清单,及时督促被监督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并针对“小巡察”反馈问题完善制度,扎紧制度篱笆。
剑指问题,切实发挥“近距离”优势。一是抽调人员聚合力。与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单位多次沟通,抽调6名具有巡察、财务、审计工作经验的同志,和第二纪检监察组2名工作人员组成“小巡察”8人小组,共同推进“小巡察”工作。二是多措并举找问题。第二纪检监察组根据平时掌握的相关情况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调查问卷和问题线索排查表,制定谈心谈话提纲,8人小组采取问卷调查、个别座谈、查阅账目等方式,详细了解“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六项纪律”执行、后勤物资采购、车辆管理使用等情况,并对项目建设、房屋维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153项财务账目提出质疑并进行调查核实。三是深入研判提建议。针对发现的25条问题线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深入研判问题线索的不同性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避免生搬硬套法纪条规影响被监督单位的稳定,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小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结合问题研判情况提出整改意见26条,对7个单位进行“面对面”的反馈。
强化整改,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责任具体化。要求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扛稳抓牢主体责任,对照“小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第二纪检监察组切实担当监督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监督25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帮助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求明细化。针对“小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对被监督单位提出“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堵死廉政风险漏洞;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履行“一岗双责”;立足经常、日常,强化压力传导和监督检查,切实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等”四项要求,指导被监督单位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监督长效化。把“小巡察”发现的党风廉政风险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中之重,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27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21个,将纪检监察组真正打造成“不走的巡察组”,倒逼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