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盯紧“关键少数”,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的通知》,推进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落地见效。
监督程序突出“严”。《通知》要求监督单位严格按照程序,提前2天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等有关材料报送纪检组,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程序、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实施过程监督。
制度机制突出“细”。《通知》要求监督单位将《“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会议纪要、决策执行情况书面报告按时报备,同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完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包括事项范围、大额资金开支额度、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督查问效突出“实”。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档案资料和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以严厉问责推动重大决策事项落实落细、见实见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通讯员 王广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