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漯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通知》(漯办﹝2015﹞30号)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活动。
自查自纠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月31日。
自查自纠对象:各县局,市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自查自纠内容:一是公务接待是否存在无接待函、派餐单及事由;招待费支出没有明细且存在超标准接待。二是是否存在大额购买茶叶、烟酒、食品票据入账。三是是否存在在外地出差附本地酒店、商场票据结报。四是是否存在大额采购物品无明细,批量购买办公用品无入库单。五是是否存在账目不显示审批事由和清单,票据使用不规范等现象。五是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燃油费用、会议费支出是否过高,会议费、招待费是否有混淆不清现象。六是是否存在大额支出使用现金结账、以定额发票入账等问题。七是是否存在以绩效奖等名义发放奖金、补贴等问题。(市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