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检组全体干部和市人大机关纪委纪律检查员共同参加学习。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此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完善了问责原则,明确了主体职责,丰富了问责情形,增加了问责程序,重点规范了不予免予问责、从轻减轻问责和从重加重问责的等情形,有力防止了问责泛化和简单化。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和市人大机关纪律检查员要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间集中学和自我学的重点抓紧抓好、学深学透、有效掌握,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发挥好《问责条例》的利剑作用。同时也要时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切实把《问责条例》要求自觉转化为忠诚坚定、担当尽责,着力推动《问责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通讯员 李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