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深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市纪委监察委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责,把市工商局“阳光漯河”建设工作作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提供建议,助推深化提升。
以监督推动组织领导更加到位。纪检组先后参加市工商局党组关于“阳光漯河”建设的专题会议和有关议题研究,推动市工商局党组对“阳光漯河”更加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综合组、阳光政务组、阳光党务组具体承接工作落实,各二级机构分别建立相应领导组织,明确主管领导和联络员,推动“阳光漯河”建设自上而下扎实开展,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先后制订《市工商局“阳光漯河”建设实施意见》、工作台帐、宣传方案,重点任务明确时限进度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以监督推动“阳光漯河”表述规范。按照市“阳光办”关于统一规范“阳光漯河”建设表述的要求,及时进行指导提示,推动市工商局迅速行动,改进完善。市工商局先后就统一“阳光三权”和“阳光漯河”建设表述及时向全市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熟悉掌握,对市局机关一楼大厅“阳光三权”宣传内容和外墙大型标语、大厅喷绘、楼内宣传标牌等“阳光漯河”表述按要求及时进行制作更新,全面达到规范要求。
以监督推动宣传工作更加到位。督促市工商局着力把加强社会宣传作为深化“阳光漯河”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市工商局各单位按照宣传方案要求,结合系统深入开展的“大调研”、“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利用文明工商户学校和“红盾讲堂”等载体向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市场主体宣传“阳光漯河”建设工作,不断扩大社会知晓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挖掘“阳光漯河”内涵,组织系统各单位积极向各类媒体投稿,在市“阳光办”前七个月的宣传工作通报中,市工商局发稿总量和省级以上媒体发稿量都居市直部门第一名。
以监督推动阳光监管执法。纪检组督促市工商局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重点针对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审批领域,更多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人员自律意识,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审批办理、“一次办妥”服务改革、“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积极牵头全市压缩办照时间、“证照分离”等改革,使“明权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权透明化”要求更加有效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