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一二三”工作法开展公车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1-13

为全面规范公车管理,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从10月下旬起,市人民检察院在两级院集中开展了公务车辆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实现一个目标。制定了《关于开展公车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全市两级院按照“认识一定要到位、态度一定要坚决、行动一定要迅速、治理一定要彻底”的工作要求,确保实现无超标超编、无违规借车换车、无摊派款项购车、无豪华装饰公车、无虚假牌照、无公车私用的“六无”目标要求。

强化两项机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河南省检察机关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制度标准。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全市检察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突出三个抓手。一是密织一张网络,掌控警车“一举一动”。为警车安装GPS定位系统,通过准确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实时查看、回放地看车辆行驶轨迹,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最大限度预防和杜绝警车乱停乱放、违规驾驶、违章驾车及公车私用等情况的发生。二是抓好监督检查,纠治问题抓早抓小。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各县区院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市院成立专项督察小组,采取日常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区院、市院机关进行督促检查,深入查找车辆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三是严格执纪问责,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违规公务用车问题的,严肃追究,公开通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违规用车问题迅速组织查处,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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