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案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监督检查意识,5月14日,我市召开全市案管系统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归口联系的通知》(豫纪办发〔2015〕7号)、《中共漯河市纪委、漯河市监察局办案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漯纪办〔2015〕16号)、《中央纪委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中纪发〔2012〕12号)、《河南省纪委关于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会议由市纪委常委宛国君同志主持,市纪委案管室和各县区分管案管工作的常委及各案管室全体同志参加。
会上,县区分管案管工作的常委和同志围绕本县区如何保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如何加强督促办理高督办质量效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发言,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责等问题展开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纪委常委宛国君同志对今年案件监督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注重学习,与时俱进。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文件是对当前形势分析总结后的智慧成果,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知当前最新的形势与先进思想,绝对不能将文件束之高阁,弃之不用。二是学以致用,落实到位。透彻地学习只是开端,如何运用好、执行好文件精神,解决实际问题,才是关键。各县区应依照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情况,建立较完善的协调配合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与方式,推动案管工作新进展。三是遵照程序,严格监管。案管工作人员应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不仅关注案件线索及案件的处理情况,而且要重注办案中的各项程序。对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与流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案件监督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