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监察委印发《关于建立调研法规以案促改工作示范点的通知》,在全市建立7个以案促改工作示范点,突出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构建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的良性格局, 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围绕以案促改宣传发动、案件剖析、教育警示、问题整改、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环节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临颍县、舞阳县、源汇区、西城区纪委(纪工委)和市纪委派驻第六、第十一、第十九纪检组为以案促改工作示范点。明确要求各示范点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先行先试,提供更加丰富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经验。市纪委监察委将加强对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示范点工作研判会、会商会等,积极探索以案促改工作规律,将示范点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市,把以案促改工作打造成漯河纪检监察系统的一张 “名片”。(市纪委监察委政策法规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