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刀刃向内·亮剑除尘”行动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05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刀刃向内·亮剑除尘”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市纪委监委“讲初心、比忠诚,讲纪律、比干净,讲作风、比担当”活动(以下简称“三讲三比”活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含巡察机构)开展“刀刃向内·亮剑除尘”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用铁的纪律抓好管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六项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违反“五个不准、五个严禁”纪律规定等违纪违法人员严肃处理,重点整治泄漏案情、打探案情、串通包庇、干扰说情、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锤炼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执纪“铁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工作措施

(一)明底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纪律教育,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讲初心、比忠诚,讲纪律、比干净,讲作风、比担当,强化各项纪律的遵守和执行,让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事业忠诚。

要始终牢记“五个不准”:一是不准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二是不准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行为;三是不准越权插手案件办理、干部人事和具体经济活动;四是不准以案谋私、干扰办案、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泄露工作秘密;五是不准打着纪委监委的旗号耍个人的威风,搞特权、办私事。

要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违反监督执纪工作规定擅自办案、越权办案;二是严禁违反涉案款物管理规定,私自暂扣、保管、使用、处置涉案款物;三是严禁在联系单位报销个人任何支出费用,或者为本人及其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严禁以打骂、体罚、逼供、诱供等方式侵害侮辱执纪执法对象;五是严禁充当腐败行为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二)强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摒弃心怀侥幸错误思想,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主动置身于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运行受到全方位监督和制约。

一是接受党委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廉洁自律、担当尽责,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正确对待党组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谈话函询,对自身存在的错误和问题虚心接受、勇于改正。

二是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认真接受人大代表对有关问题的询问和质询,严格按照《监察法》履职用权,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织密防控网络,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有效机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既要带头遵规守纪,又要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人、重要事和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真正做到事前警示提醒、事中监督检查、事后跟踪问效。

四是强化自我监督。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环境和思想状况等,对照“三讲三比”活动问题查摆要求,开展一次廉政风险大排查,全面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级制定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五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让违纪问题无处隐身,让违纪行为无处遁形(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95-3182019;举报邮箱:lhjjjcgbjd@126.com)。

(三)严查处。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动真碰硬,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一是用好“四种形态”。对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护短、不袒护、不搞内外有别,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准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工作中打擦边球、搞变通等作风不严、纪律涣散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提醒,及早纠正,早打“预防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纪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决不手软,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党和政府威信、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干部,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予以调离;特别是对违反政治纪律、插手工程领域、插手干部人事调整、利用监督执纪权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五类问题干部,从重从快严厉查处,及时曝光,形成震慑。

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除对当事人严肃查处外,还要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以严格的问责推动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刀刃向内·亮剑除尘”行动在市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委委务会的领导下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刀刃向内·亮剑除尘”行动取得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精神和勇气,硬起手腕对存在的问题严肃整肃、查处,真正使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永葆纯洁性、先进性。

(二)加强以案促改。要认真分析典型案件、重复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深刻剖析发案原因,着力查找思想上、制度上、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要找准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工作实际将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做到防止权力滥用,切实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纪委监委不定期对各县区纪委监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消极被动、方法措施不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交办、督办问题线索处置不当,不能按照要求及时办理、按时办结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涉嫌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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