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漯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5年,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9万元。2013年,该站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违规采购实验室仪器和办公家具。2016年3月,经市粮食局党委会议研究,给予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柴君党内警告处分。
漯河日报社印刷厂厂长王俊方、副厂长张燕杰违规接受宴请并旅游问题。2015年12月,漯河日报社印刷厂厂长王俊方、副厂长张燕杰在参加中国报业物资供应年会期间,违规参与集体宴请和旅游活动。2016年5月,经漯河日报社印刷厂党支部会议表决,并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给予王俊方、张燕杰党内警告处分。
临颍县民政局殡仪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2年至2014年,临颍县民政局殡仪馆以节假日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9万余元。2013年,县殡仪馆把发放福利物品的部分票据变通为食品和办公用品共计1.82万元在财务上报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6年3月,经临颍县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县民政局殡仪馆馆长张伟军警告处分。
召陵区召陵镇二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5年9月,召陵镇二中为86名教师每人发放200元购物卡一张,共计1.72万元入学校财务账。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6年4月,经召陵区教科体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该校校长朱保松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