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漯河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进良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5年11月,黄进良以同一名义多次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下属单位人员礼金。2016年6月,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黄进良党内警告处分。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源汇分局局长黄希俊、副局长宁亚平、财务管理人员田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源汇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给参与某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管理人员发放延时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共计52.8万元。2016年5月,经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分别给予黄希俊、宁亚平、田琳党内警告处分。
临颍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薛峰违规列支费用问题。2013至2014年期间,临颍县交通局运管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列支烟酒、茶叶费用共计4.42万元,违规变通餐费发票2.21万元。2016年7月,经临颍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薛峰行政警告处分。
郾城区龙城镇二中校长胡兆宇、龙城镇中心校校长孟祥恒、总务主任杨二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元月至2016年2月,龙城镇二中以班主任津贴费、值班补助费、教育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效果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共计31万余元;违规发放婚丧嫁娶礼金、教师子女满月酒礼金、子女上学礼金、教师退休礼金等共计1.14万元。2016年4月,经郾城区教体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胡兆宇撤职处分;分别给予孟祥恒、杨二华警告处分。
召陵区青年镇初级中学校长冀红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4月,青年镇初级中学账面共支出值班补助、家访补助、档案管理补助、餐厅值班、护送学生补助等各种补助款12.6万余元,水果款2.2万余元,红白喜事款0.28万元。2016年6月,经召陵区教科体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冀红涛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