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方式,2015年,源汇区纪委探索实施以“廉洁班子、廉洁村务”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十条”考核机制,将群众关心关注、农村基层涉及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事项具体化、规范化。“廉政十条”考核内容共分为廉洁班子建设和廉洁村务建设两个部分,其中廉洁班子建设包括履行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民主决策5个具体指标;廉洁村务建设包括阳光党务、阳光村务、阳光财务、村务监督和廉洁文化5个指标。“廉政十条”考核由乡镇党委、政府采取日常考评、年终考核、民主测评和民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负责实施,考核分值分为A、B、C三个等级,按照等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将各乡镇党委开展工作情况纳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由区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考核工作组织不到位的乡镇将进行通报问责。该项工作的实施,有效督促乡镇党委按照十项指标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区、乡、村三级责任网络和责任体系,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村基层的延伸。(源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