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抓早抓小,挺起纪律规矩成效明显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1-26


一是坚持零容忍,严惩腐败。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反腐倡廉工作理念,通过强化信访工作纪律和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和处置标准,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截止10月份,共受理信访举报134件(次),立案65人,党政纪处分65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贪污贿赂17人。

二是强化正风肃纪,狠抓作风建设。1、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在元旦、春节、中秋等前夕,派出暗访组,在辖区内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节后发通报点名道姓曝光,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要求采取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以雷霆之势,狠刹“四风”。今年以来,已对区卫生局、青年镇等5个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工作疏于监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通报,对4名责任人点名道姓曝光,对5个单位一把手、分管副职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诫勉谈话15人(次),对4名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2、紧盯重要领域。紧盯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人员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严查不贷;3、紧盯重要岗位。为防止贪腐现象发生,紧盯管人、管钱、管事的重要岗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4、紧盯重点人员。对重要岗位上重点人员采取定期约谈提醒的方式,常敲警钟、长扯袖子,及时提醒。今年以来,已约谈29个单位,约谈86人(次),诫勉谈话18人(次)。

三是突出问责惩戒,做到惩防并举。今年,我们突出从严从实和问责惩戒。截至目前,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2期,涉及4个单位;下发“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通报3期,涉及5各单位,诫勉谈话10人(次),党纪处分3人;下发不作为、慢作为处理情况通报1期,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工作纪律督导检查通报5期。

四是狠抓教育预防,筑牢思想防线。今年以来,通过廉政巡演、党风廉政建设宣讲下基层、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认真学习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多种活动的开展,规范了全区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使他们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五是强化基层基础,夯实基层基础。监督镇办党委、政府推进基层“阳光权力体系”建设,厘清村干部权力边界,建立小微权力清单,逐步实现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结果透明化;制定激励办法,加强教育培训,充分调动村(居)监委会的积极性;完善农村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评议制度,实现村级权力上级监督、平级监督、下级监督“三位一体”;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处惩戒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小官贪腐”问题。(召陵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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