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纪委严把案件审理关,在案件受理、审核、审议、批准、执行等过程中通过三项措施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提升执纪审理效果。
加强审核监督。严把材料手续关,案件移送审理时,须经案件主办的纪检监察室分管领导批准,且材料齐全并装订成卷,保证手续完备,经得起审查;严把事实证据关,在审理中,注重对证据材料的认真审核,反复鉴别对照,进行逻辑推敲,严格审查办案程序及措施,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确保定性准确。在对案件定性量纪时,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研究,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同案件检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案件会审制、协审制,对特别重大、复杂、疑难或者存在分歧的案件,按规定程序提交县纪委书记办公会或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定性量纪准确。今年以来,共审理自办案件31起,协审案件10起。
强化执纪效果。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坚决从重处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导向,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处分送达,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书”制度,处分决定下达时,相关单位召开全体会,宣布处分决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管副职和纪委书记表态发言,当事人深刻检查,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顿一个行业的目的,有效发挥纪律审查的惩戒功能。止3月底,共立案41起,党政纪处分43人,开展“一案双书”警示教育2次。 (舞阳县纪委 姚传印 刘超)